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60条中最后一条,专门强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要求“对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党必须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抓好改革落实应当有系统的思维、配套的举措、持续的行动,采取正确的手段方式,精准把握时度效。
第一,准确理解每项改革举措的指向和内涵。《决定》的各项改革举措,都源于实践、奔着问题去,是经过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的,有明确的指向和要求。有的改革举措虽然就一句话,但论证过程很不简单,权衡利弊、统一认识做了大量工作。改革举措要落实好,必先理解好,理解偏颇、误解误读就会落实走样。首先,应当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高度,正确认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谋篇布局,深入领会党中央的深谋远虑,深刻理解各项改革举措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其在整体改革中承担什么角色、发挥什么作用、要达到什么目的,把握每项改革举措的背景和定位,做到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其次,应当从各领域改革进展和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入手,搞清楚每项改革举措针对的是什么问题,创新的基点、关键点在哪里,内容边界、与其他相关改革举措的关联在哪里,明确改革靶向,这样才能有的放矢、精准发力、不偏不倚抓好改革落实。
第二,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决定》部署的改革任务,有综合性的也有专项性的,有全国性的也有区域性的,有紧迫性的也有战略性的,有规定性的也有探索性的,有难度特别大的也有难度相对小一些的,抓落实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善于“十个指头弹钢琴”,通过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把《决定》的“大写意”转化为“工笔画”“施工图”。就中央层面来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将对重大改革进行统筹部署,加强对地方和部门实施改革的指导督促。就各地区各部门来说,应当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全面把握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领域发展的战略定位和指示要求,根据《决定》精神对自身承担的改革任务进行系统梳理,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既加强政策措施衔接,又创造性开展工作。在任务书上,对中央改革方案中路径明确的规定动作,应当不折不扣做全做实;对中央改革方案中的原则性要求,应当因地制宜细化实化;对中央改革方案中没有明确规定但自身有迫切需要的改革空白点,可以有序试点、积极探索。在时间表上,应当按照到2029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完成本轮改革任务的总要求,根据轻重缓急确定各项改革任务的起止时限,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跑表计时,到点验收。在优先序上,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还是抓大带小、纲举目张,应当依具体情况而定,不必强求一律。根据需要,可以优先从最急迫的事项改起,从老百姓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社会各界最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也可以集中优势兵力,优先落实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满盘活的重要改革举措。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应当发扬民主、广纳善言,让改革方案和举措尽可能周全、科学,能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激发改革活力,确保改革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
第三,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抓好改革落实,关键在于抓好改革责任落实。根据《决定》精神,党中央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鼓励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落实各项改革举措总是有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责任事项、责任人,这要逐一厘清,做到事责对应、各就其位。牵头单位应当对牵头的改革举措主动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全程负责、一抓到底,不能推诿责任。参与单位应当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帮助出点子、谋实招,认真抓好分工事项的落实,不能敷衍应付。责任事项应当清晰完整,便于操作和检查,不能模糊不清。责任人应当勇于担当、亲力亲为,整合好资源力量,把握好进度质量,反馈好重要信息,总结好经验做法,不能当甩手掌柜。跨领域跨部门、某一单位难以牵头落实的改革举措,应当由党委、政府直接组织实施,“一竿子插到底”、抓深抓透,防止出现“九龙治水”现象。需要上下联动、左右协同、条块结合实施的改革举措,应当由上级党委明确牵头单位,建立统一指挥、统筹协调、高效联动的工作机制,保证政策取向一致、实施过程合力、改革成效互促。改革是全党的事。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以实际行动支持、参与、推动改革,做改革的促进派、实干家,不当改革的旁观者、空谈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应当率先垂范,重要改革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棘手问题亲自解决。广大基层党组织应当成为组织实施改革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四,完善改革督察和评价制度。督察和评价,都是抓好改革落实的重要手段。经过这些年探索,改革督察和评价都建立了工作制度、探索了有效经验,应当在坚持中不断完善。改革督察,重在抓住要害和拓展深度。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重点瞄准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大、改革落实难度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大的问题,既开展专项督察又开展全面督察、综合督察,在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的同时察认识、察责任、察作风,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改革评价,重在把握标准。评价内容和指标的设计,聚焦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重点看是否不折不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有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否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根据不同地区和领域的特点,可以对改革情况进行差异化考核评价。改革是“国之大者”,《决定》提出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目的是从政治监督的角度检视改革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执行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情况,对失责行为进行问责,这很有必要,应当认真落实。
第五,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推进改革落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绝非一蹴而就、一日之功,不能指望毕其功于一役。抓好改革落实,应当深刻认识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坚持正确方向,增强前进定力,不畏浮云遮望眼,不因困难而退缩。应当拿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敢字当头、不怕艰难,勇往直前、直捣黄龙,不达目的不罢休。应当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盯目标、心无旁骛,锲而不舍、坚韧不拔,一锤一锤敲,积小胜为大胜。应当追求“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境界,一茬接着一茬干,一张蓝图绘到底。抓改革也是一门学问,有自身的规律。应当引导党员干部在改革中学习改革、实施改革、驾驭改革,同时正确对待改革中的失误,保护敢闯敢试的积极性。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
来源:共产党员网
初审:李佳月
复审:魏兴瑶
终审:孟 楠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