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

北京宏昌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及相关涉税线索,依法查处了北京宏昌润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通过支付手续费方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进项抵扣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存在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行为。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71509.44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北京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列经营成本支出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属于偷税、虚开行为。税务部门将常态化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助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税与罚短评:

所谓留抵退税,就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

因此,想要退还留抵税额,就需要期末存在需要退还的税额。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增加进项税额。一般是通过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实现;二是减少销项税额。一般是通过 隐瞒销售收入,不开具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式来实现;三是既加进项税额,又减少销售税额。即两种方式同时使用的方式。

那么,骗取留抵税额可能会存在什么法律责任呢?

一是偷税。会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如果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的,还会以逃税罪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的会面临罚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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