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蓝多”)近日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及决策程序,以加强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效能。
根据细则,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具备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报告、监督外部审计机构选聘、评估内控有效性等,特别关注财务舞弊风险及重大会计差错。审计委员会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关键事项如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等须提交董事会审议。
细则强调,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自查或聘请第三方机构调查财务异常,费用由公司承担。若发现董事或高管违规,委员会可直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或监管机构报告。此外,公司需定期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确保透明度。
此次修订强化了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及监督权,旨在提升妙可蓝多治理水平,防范财务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新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未来将根据法规及公司章程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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