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访网数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告,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294名,对应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927,160股,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达标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其中2023年扣非归母净利润达90.18亿元(目标80亿元)、营业收入1150.42亿元(目标1100亿元),均超额完成考核要求。

同时,因3名激励对象2024年考核“不称职”及3名“基本称职”,公司将对合计105,84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此外,由于《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条件未达成(2024年扣非归母净利润63.40亿元未达90亿元目标),公司将对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合计14,34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总规模达14,448,840股,回购价格根据利润分配调整后分别为首次授予部分1.112元/股、预留部分2.219元/股。公司将在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完成回购注销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义务。

此次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体现了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的双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