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

1. 补偿项目

房屋价值补偿:通过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独立评估确定,包含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

搬迁及临时安置费:按当地标准支付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按实际过渡期限计算。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条件:房屋所有权证载明为经营性用途,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

标准:以近三年纳税证明为依据,生产经营三年以上的按近三年效益平均值计算,不足三年的按全部经营期间平均值计算。

期限:商业、服务业补偿半年,工业生产行业补偿一年。

2. 评估机构选定

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投票或抽签方式确定,费用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3. 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被征收人可优先选择保障房安置,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后安置或产权置换,产权置换时保留原产权属性。

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

1. 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2023年调整后全省平均为47311元/亩,涨幅12.43%,最高为兰州市城关区Ⅰ区片385314元/亩,最低为甘南州迭部县IV区片9966元/亩。

构成: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不包括社保费用及地上附着物补偿。

调节系数:不同地类按区片价的0.1-2倍补偿(如永久基本农田按2倍补偿)。

2. 程序规范

需发布预公告(不少于10个工作日)、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不少于30日)、组织听证会,确保被征地农民参与权。

补偿费用需足额预存,社保费用按“先保后征”原则落实。

三、安置方式与奖励

1. 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

国有土地上房屋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集体土地征收通常以货币补偿为主,部分项目提供房屋安置(如兰州西固区“拆一还一”)。

2. 房票安置政策(以兰州为例)

奖励:住宅选房票安置奖励不超过评估价值的30%,货币补偿奖励不超过10%。

金融支持:房票金额不足可商贷,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已婚家庭最高70万)。

税收优惠:重购商品房不超房票金额部分免征契税。

四、特殊保障

1. 失地农民社保

用地单位需将社保费用计入征地成本,确保“先保后征”,参保补贴资金单独足额安排。

2. 过渡期安置

选择货币补偿的发放3个月过渡费(如兰州西固区每月1200元),产权置换的发放12个月过渡费,并支付搬家费。

官方政策来源

1. 《甘肃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2012年施行)

发布渠道:甘肃省人民政府官网、崆峒区人民政府官网。

2.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3〕55号)

发布渠道: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官网、碌曲县人民政府官网。

3. 《甘肃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2022年印发)

发布渠道: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官网。

国内权威媒体信源

1. 央广网:《甘肃省上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2023年9月24日)

2. 新华网:《甘肃征地补偿标准提高近两成》(2012年12月31日)

3. 中国自然资源报:《甘肃出台土地征收程序规定》(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