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研究
1.丁军山等: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外担保法律问题研究——以XX学院系列民间借贷纠纷案为视角
在公开数据有限的情况下,作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平台深度检索,筛选出XX学院因涉及民间借贷担保被诉案例9件。本文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以上述案例为基础,重点对典型案件的一审、二审判决进行深入分析,继而探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外担保法律问题,以期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合规运营、校长规范履职及其个人权益保护、主管机关监管等提供参考思路。
B系A之父,B系XX学院法定代表人并担任该校校长,XX学院系非营利性民办高校。2014年至2019年4月期间,A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C借款累计4320万元,后A、B、C及XX学院共同就上述款项签订《还款协议书》。后因A未按期还款,C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B、XX学院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审法院认为,应对XX学院公章鉴定后,再判断其是否承担担保责任,故撤销一审判决。
2.邓志松等: “离岸模式”下跨境数据处理行为的法律监管:中美欧实务比较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互联网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远程工作日益普遍。在实践中,一些企业通过所谓“离岸模式”开展业务,即虽未在某一国家设立法律实体、雇员或服务器,但通过网站、平台等方式向该国用户提供服务、收集数据。“离岸模式”必然伴随着数据的跨境传输和远程处理,针对这类跨境远程数据处理行为,世界主要法域有不同的法律监管处理方式。
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3条明确列举三类适用情形,对境外主体的数据处理活动设定域外适用条款;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通过第3条确立类似适用基础,并辅以设立代表义务及豁免机制;美国在联邦层面尚无统一立法,主要依赖特定行业法规和州法组成的碎片化监管体系,域外适用标准相对分散。近年来,美国还针对“受关注国家及相关人员”访问美国敏感个人数据和政府相关数据出台专项限制措施,但同时设置了通信、国际差旅、金融服务、医疗审批等特定豁免情形,体现出在国家安全管控与正常跨境活动之间的平衡考量。
3.陈晓霞:《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新规落地:全面解读与合规建议
继2025年1月26日《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人脸识别支付场景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要求》(以下简称《实践指南》)发布后,3月2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办法》共二十条,于2025年6月1日施行,明确规定了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的基本要求、处理规则及应用安全规范和监督管理责任等,旨在规范应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活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本文从《办法》的政策背景、现实意义、核心条款、合规要点等方面对《办法》进行全面解读,并结合实务经验为企业提出合规建议。
4.毕似恩:泰国岛屿度假村投资指南
近期,我们协助多名投资者在普吉岛、苏梅岛、丽贝岛等热门岛屿成功完成度假村及酒店项目的投资,从投资方案设计、尽职调查、交易文件起草到最终交割提供了全流程法律服务。基于丰富的项目经验,本文系统梳理了泰国岛屿投资中的法律合规要点与风险防控策略,结合各岛屿市场特征、土地政策差异及尽职调查核心要素,解析如何通过合规架构设计和全周期管理,在把握泰国旅游业投资机遇的同时有效规避土地权属、外资限制、环境法规等潜在风险,为投资者构建兼顾合规性与收益性的科学投资框架,实现稳健增值。
5.徐劲浩:《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深度解读——合规管理体系的建立以及九大商务场景的变革(一)
2025年1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并实施了《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在医药行业高速发展、大力监管、不断变革的背景下,《指引》旨在指导医药行业在现有的时代背景下如何正确且有效地管控商业经营、防范贿赂风险、建立健全的合规管理体系,规范和净化医药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引》作为我国首部由政府监管部门发布的全国性医药行业防范商业贿赂的合规指导意见,其从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经营、销售、应用等全链路中的九大商务场景出发,将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医药行业中进行了具象化。《指引》的出台,对医药企业以往的经营模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和影响,实际上是在告诫医药企业必须改变此前的业务模式,摒弃以往不规范的行为,要在合规合法的框架下开展业务、拓展市场。
很多医药企业产生疑问,《指引》的出台是否意味着以往的九大商务场景不能再继续开展?作为医药购销领域常见的业务模式,如果摒弃九大商务场景,如何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其实,《指引》并不是要求企业直接摒弃九大商务场景,而是要纠正其中不规范之处,引导企业合规合法地生产经营,使企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指引》并不是站在了医药企业的对立面,而是更好地保护医药企业。
《指引》出台之后,很多业内外专家对《指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大多是对《指引》条款内容的解释。但笔者认为医药企业真正担心的是《指引》的出台是否会对现有的业务模式造成巨大的冲击,如果按照《指引》的要求进行改革,是否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巨大的影响,阻碍企业业务的发展。如何按照《指引》的要求合法、合规、有效地开展业务,既要保持企业正常的运营发展,也要避免出现《指引》规定的风险,这才是目前很多医药企业真正关心的问题。
国家既然出台了《指引》,后续势必会进行相应的行业整顿,但整顿之前也会给予医药企业缓冲改革的时间,医药企业应当深刻理解《指引》的内容,尽早完成业务模式的改革与转变。笔者将通过十篇左右的系列文章,系统地分析九大商务场景的模式内涵,并重点解读医药企业如何在《指引》的要求下合法合规地继续开展业务。在具体分析九大商务场景之前,笔者在本次第一篇文章中先解读一下此次《指引》的几大亮点以及《指引》出台的背景目的。
6.娄秋琴: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官的权力到底可以有多大?(附调研问卷)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我国刑事诉讼改革的重要成果,在提升诉讼效率、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但检察官通过量刑协商和程序选择也获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裁量空间,成为事实上案件处理的主导者。然而,权力的扩张总是会伴随着滥用的风险。在笔者近期办理的一起上饶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全案共有五名被告人,其辩护人最后均作的无罪辩护。但被告人中有两人认罪认罚,该二人均是被公安机关当场用戒具抓捕归案,其中一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名是负责销售的股东,原则上既不应对其认定为自首,也不可能认定为从犯,但检察官对该二人既认定了自首也认定了从犯,并连降两档,从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直接降到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给出了十八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但对真正主动归案且不负责销售的被告人,因为没有做认罪认罚,则量刑建议七年有期徒刑。两者悬殊之大,令人咋舌。作为毕业多年的诉讼法学博士,笔者忍不住重新翻阅关于认罪认罚制度的有关文献,不禁思考,在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官的权力到底可以有多大?权力边界应当位于何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如何进行完善?
7.杨景逸:违法发放贷款的刑事规制争议观察及反思
当前我国违法发放贷款罪的适用存在较多争议,司法实践引发了业界对该罪扩张适用和客观归责的担忧,部分案件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后引发较大社会影响,被视为背离了民众朴素的正义观。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不当适用违背刑法的谦抑性,容易引发行业恐慌和抑制正常金融活动。本文认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刑事规制需厘清该罪中“金融机构”“国家规定”及“发放贷款”的内涵、统一量刑裁判标准并合理设置出罪机制,以平衡金融监管秩序的维护与从业人员权益的保障。
8.王杰等:上市公司董监高责任——从风险识别到防范体系构建
在资本市场快速发展与监管体系日益完善的当下,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角色,既肩负着推动企业发展的重要使命,也面临着日益复杂的责任风险。近年来,因信息披露违规、内幕交易等引发的董监高责任纠纷案件频发,不仅深刻影响个人职业生涯,更对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秩序造成冲击。深入剖析董监高责任体系,探寻有效的风险防范路径,已成为企业治理的关键议题。
9.王璟等:MAH制度下的知识产权分割:委托生产中的技术秘密泄露风险防控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 MAH)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管体系的重要改革,实现了药品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的分离。在这一制度下,药品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收益分配涉及多个主体(如MAH、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等),如何合理分割知识产权成为关键问题。本文从知识产权的类型、分割场景、合同条款设计及风险防范等方面,系统分析MAH制度下的知识产权管理策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