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中午,我在去位于锦阳花苑门口的超市途中,

听到锦阳路对面有女士们的抱怨声,

仔细一听,抱怨声里听清楚了这样一句话,

“早晓则这样,还不如从那边走咧”。

扭头一看,意思很明白,就是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她,从机动车道上走就妥了。

看着两女士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艰难而小心翼翼地左拐弯进入了锦阳花苑。

我特意越过马路去观察了一下。

原来是有一辆电动汽车停泊在非机动车道上,且过度压近了分道栏杆,

导致两辆正规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的电瓶车不方便行驶和拐弯回到锦阳花苑小区。

这两辆电瓶车后座都坐着小学生模样的孩子,似乎刚从外面学习归来。

烈日高照,暑气灼人,谁也不愿意在路上被无端耽误多暴烤一分钟。

后来,我又继续观察了一会儿,

发现很多人都刻意回避了这辆违规停泊的电动汽车,

驾驶非机动车径直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与机动车混在一起,危险性不言而喻。

而那电动汽车悠然自得地压在一个黄色醒目的标志性警示语“人行通道,禁止占用”上。

驾驶员不可能看不到这些大大的黄颜色字;也不可能不理解这警示语的意思,

显然是明知故犯,藐视交通管理,藐视他人路权。

对这样的驾驶员讲道理,似乎多余;因为相关基本道理驾驶员不可能不知道。

对于这种明知故犯、侵犯她人路权的行为,怎么整治?是不是有点无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