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输液过敏在“黑救护车”转院时去世,判决医院监管失职担责10%,救护车方面无证承揽业务担责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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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输液过敏在“黑救护车”转院时去世,判决医院监管失职担责10%,救护车方面无证承揽业务担责60%

6月28日报道,据报道,张女士介绍称2020年女儿因患风湿病在吉林大学第一医院住院治疗。入院时女儿将过敏史告诉了护士,然而医生却未对女儿进行药物过敏等方面做风险评估,给她注射了头孢吡肟。当天下午女儿开始出现头痛、呕吐、冒汗等过敏症状,两天后医生告诉称,需紧急转院到北京协和医院进一步救治。没想到女儿转院途中在120救护车上不幸去世。

张女士事后得知,转送女儿的那辆120救护车系吉林省仁康急救站有限公司,所有纯属假冒“吉大一院”的救护车。调查还显示,“仁康急救站”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随车女医生是该急救站花钱临时雇来的。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宣判称“吉大一院”赔偿约9.1万元,“仁康急救站”赔偿54.6万元。后来“吉大一院”支付了其判赔款,然而“仁康急救站”仅支付了约6.8万元,尚欠47万余元至今没有支付。(潮新闻)

编辑:张晚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