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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刷到一个让人看了头皮有点发麻的事。河南长垣的孙女士2024年买了某小区三期一处带院子的一楼新房。2024年12月,让装修工人挖阳台下方泥土时,挖出来一袋类似垃圾的东西。

孙女士扒开一看,吓得魂飞魄散,腿都软了!那居然疑似人的大腿骨。她立刻报案。后来又挖出疑似肋骨和尾骨,又报了案。

这样的房子,孙女士和家人是不敢住了。她多次跟物业、开发商联系,要求退房或换房,却被“已交房”为由拒绝。

孙女士说,这件事对她和她的家人影响太大了。如果不能退房,她要求换同等面积的房子,还要对她因此产生的装修、贷款利率等损失进行补偿。

有记者询问得知,骨头是人类遗骨,大约20年了。也就是说,孙女士家的院子不是案发现场,是先有骨头再盖的楼房。物业说这是回填土,从别处运来的,可能里面就带了垃圾什么的。

物业说他们没发现骨头,都是孙女士说的。不知道他们的意思,是不是说这骨头是孙女士为了退房或换房,故意放在这里了两个一场“苦情戏”?

这样说,也不是没可能。

可是谁会为了不一定能退的房子,搞这一出?万一退换房不成,这房子名声在外,以后也没人敢买啊。孙女士怎么可能干这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事。

现在网友好奇的是,遗骨的主人是谁?是不是正常死亡?如果是郊外挖了无主的荒墓,也不是没可能。

不过谁遇到这事都受不了。希望这房子能退吧,不要说孙女士,就连我们也觉得住起来隔应。估计开发商也郁闷,收回去了就是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