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安徽墨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高广吉、董事会秘书刘守誉、财务负责人陈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据悉,截至2025年4月30日,安徽墨药制药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此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长高广吉、董事会秘书刘守誉、财务负责人陈华未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十九条规定,对公司上述未按期披露年报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安徽证监局作出上述监管决定。安徽墨药制药及相关人员应高度重视该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公司需于6月30日前向安徽证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安徽墨药制药及相关人员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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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