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30,华东医药发布公告,其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正式亮相。该制度旨在保护投资者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制度明确了担保的定义,即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公司担保遵循“平等自愿、量力而行,效益优先、严控风险”原则。
在对外担保的管理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遵循该制度,且应在其内部决议后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职责分工详细而严格。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行为还需股东会进一步审议,如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有相应的董事人数要求,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时审议要求更为严格。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
对于担保对象的审查,公司可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提供担保,对不符合条件但风险较小且经审议通过的也可提供担保。申请担保人需提供多种资信状况资料,公司财务管理本部等部门要进行审查、评估等工作。
对外担保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具备法定内容。在日常管理中,财务管理本部负责相关事务的日常管理,公司建立监测报告制度,对反担保财产也要妥善管理。此外,还有监督检查主体对担保业务进行多方面检查,公司需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制度规定的人员将承担相应责任。这一制度的发布将对华东医药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有效规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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