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虚假合同,牵出刑民交叉难题。

2019年初,甲作为A公司法定代表人,虚构了一家名为“B贸易公司”的企业,伪造了营业执照、公章等全套资料。随后,甲以B公司名义与C公司签订了一份价值80万元的原材料买卖合同,约定C公司先行支付30%预付款。

C公司按约向甲提供的账户支付了24万元预付款。然而,甲收到款项后立即将资金转移,并切断所有联系方式消失不见。

C公司发现被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侦查,甲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与此同时,C公司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A公司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

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辩称:本案已进入刑事程序,根据“先刑后民”原则,民事案件应中止审理或驳回起诉。甲的行为属于个人犯罪,与公司无关,A公司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01 刑民交叉案件的程序困境

在司法实践中,买卖合同一旦涉及刑事犯罪,常面临程序选择难题。本案中,法院需要首先判断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是否属于“同一事实”。

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判断是否属于“同一事实”需同时满足两项要件:主体相同,且案件基本事实存在竞合或基本竞合。

本案中,刑事诉讼的被告人是甲,而民事诉讼的被告是A公司,当事人主体并不完全相同刑事案件针对甲的诈骗行为,民事案件则针对买卖合同效力及货款返还问题,基本事实虽有牵连但并非完全竞合

因此,法院裁定:本案不符合“刑事吸收民事”的情形,民事案件与刑事案件应分别审理,即采取“刑民并行”的处理原则。

02 裁判结果与法律理由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如下判决:

一、A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C公司返还预付款24万元;二、驳回C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裁判理由

第一,甲虚构B公司签订合同骗取货款的行为,在刑事上构成合同诈骗罪,在民事上同时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受欺诈方C公司享有合同撤销权。

C公司未行使撤销权,且无其他法定合同无效情形,涉案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A公司作为合同签订主体,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第二,刑事判决中责令甲退赔违法所得,但该退赔程序并不影响C公司通过民事诉讼向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刑事退赔系公权救济,民事赔偿系私权救济,二者并行不悖。

第三,执行程序中可协调解决重复受偿问题。若C公司通过刑事退赔获得部分款项,应在民事判决执行中予以扣除,确保C公司不会获得双重受偿。

03 法律分析与实务指引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买卖合同涉及刑民交叉问题时,需重点关注以下法律要点:

合同效力认定规则

刑事上构成诈骗罪,并不必然导致相关联的民事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应依据《民法典》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独立判断。

犯罪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未违反具体民事强制性规定的,并不当然属于无效民事行为。除合同内容本身即是犯罪行为,缔结合同目的是为实施犯罪行为等特殊情形外,合同效力不因合同履行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而当然无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指出,在办理此类案件时,合同纠纷律师需要特别关注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这一关键因素。被害人不行使撤销权,且不存在其他合同无效情形的,相关联民事合同有效。

程序选择标准

是否适用“先刑后民”,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刑民案件是否属于“同一事实”。

主体不同:商事案件的当事人与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害人不完全相同;

基本事实不同:商事案件据以认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和民事责任的事实,与刑事犯罪的定罪量刑事实不相同或不基本相同的。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作为处理合同纠纷的专业律师,特别提醒:当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当事人不同或基本事实不同时,应当坚持“刑民并行”原则,避免因不当适用“先刑后民”导致民事权利人救济迟延。

责任承担与执行协调

刑事判决责令退赔与民事判决确定的赔偿责任可能存在重合,但二者在性质上相互独立。

刑事退赔系公权救济,民事赔偿系私权救济,二者并行不悖。受害人可同时通过两种途径寻求权利救济,但最终获赔总额不得超过其实际损失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建议:在民事判决中可明确载明“若被害人通过刑事退赔程序获得部分款项,应在本次判决执行中相应扣除”,以便在执行程序中协调解决,避免双重受偿。

俞强律师作为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具备13年民商事诉讼经验,尤其擅长处理疑难复杂的合同纠纷案件。他带领的团队在刑民交叉领域有深入研究,能够为客户提供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04 类案处理启示录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实务经验:

合同效力独立认定:刑事犯罪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需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独立判断合同效力。

程序选择精细化:破除“先刑后民”的简单思维,根据主体同一性和事实同一性标准选择适当程序。

责任范围区分:刑事退赔范围与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可能存在差异,需根据各自法律关系和构成要件分别认定。

执行程序协调:建立刑民判决执行衔接机制,通过信息共享和技术手段避免重复受偿。

过错比例划分:在民事案件中,应结合各方过错程度合理分配责任,既充分保护受害人权益,又避免不当扩大连带责任。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特别提示:在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应审慎审查交易对方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等,避免因疏忽陷入刑民交叉的复杂局面。

法律的天平上,刑民交叉案件犹如精密的钟表,每个齿轮都必须严丝合缝。

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不仅关乎个案公正,更牵涉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当事人权益的平等保护。在买卖合同领域,准确识别刑民界限、合理选择程序路径、科学界定责任范围,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所在。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最后提示: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各有其独特的价值功能和裁判规则,二者既不能相互替代,也不能简单割裂。在尊重各自规律的基础上建立协调机制,方能实现刑民交叉案件的妥善处理。

风险提示:具体案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

作者介绍:俞强律师

执业机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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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具有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

执业证号:13101201210159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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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荣誉:2020年上海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认证”2024年“君澜专业领航奖”上海政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实习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