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小学教育中的校园欺凌现象,一直是一个治理的难点。

一方面,老师被现实所迫明哲保身,不敢管了;二方面,学生也“觉醒”了,尤其是初中生处于叛逆期,又是受家庭溺爱,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有不少存在骄横、暴力倾向;三方面,以前广泛宣传未成年人犯罪不处罚,已经深入未成年人之心。

这三方面结合在一起,形成了更大的负面效果,就是有些学生更是无法无天了。一般的打架斗殴,把别人打伤的,这种上不了新闻的,普遍存在,而出现人命案的,此前新闻也报道过几次了。

现在好消息来了,校园欺凌的末日要到了。据新华社权威报道,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对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也可以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也就是说,这次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最大的亮点就是解决了对于校园欺凌的处理,方法就是,调整了对于未成年人的行政拘留的条件限制。

据央视新闻报道,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欺凌等民生热点,明确了一点,就是:

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校园欺凌。

公安机关怎么参与治理校园欺凌?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对学生校园欺凌处理的方式:

以存在殴打、侮辱、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违反治安管理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措施。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特别明确:

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如上面截图所示。

我认为,对于学校的那一条特别好。这就是说,学校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隐瞒不报了,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护短”了。

众所周知,在以前,有的学校或出于息事宁人的目的,或是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甚至是学校领导害怕闹大了影响到个人前途,常常是对校园欺凌事件处理不当,结果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

2026年1月1日之后,学校如果对学生欺凌事件不及时报告,如果不正确处置学生欺凌事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那么,对于欺凌他人的学生,严重的如何处置呢?根据央视新闻的报道,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这样规定的:

14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14到16周岁以及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这改变了以前这两类未成年人通常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这是一大进步,对于未成年人违法与校园欺凌是有力震慑。

我认为,对于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让学校尤其是初中学校大力宣传,既要向学生宣传,也要向家长宣传。

向学生宣传,是给那些潜在的欺凌者敲响警钟。向家长宣传,是提醒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尤其是那些自己就不老实的家长,好好教育自己的孩子,别做“拘二代”。

而且,宣传的时候,有一点要对学生与家长讲清楚,那就是“二次以上”这个法律概念,是包括第二次的。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例如,“两次以上罚款”即指两次及两次以上。‌‌

有理由相信,从明年元旦开始,学校的管理工作将会好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