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药监局
近日,安徽药监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书,亳州市惠康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徽豪药业有限公司和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GMP、生产劣药被处罚。
01亳州市惠康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2-1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亳州市惠康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名称:亳州市惠康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案
处罚内容:罚款壹拾陆万元(160000元)。
02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2-2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中药饮片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名称:安徽贵皖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药品案
处罚内容:罚款壹拾陆万元(160000元)。
03安徽徽豪药业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5〕2-22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安徽徽豪药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生产甘草(批号20230801),经监督抽检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安徽徽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甘草案
处罚内容
没收甘草(批号20230801)350kg;
没收违法所得贰万肆仟元(24000元);
罚款壹拾玖万元(19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1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5.455
03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药监药处罚〔2024〕2-113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违法事实: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生产补骨脂(批号200902),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名称: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补骨脂案
处罚内容
没收补骨脂(批号200902)20kg;
没收违法所得肆仟捌佰伍拾元(4850元);
罚款叁拾叁万元(3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3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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