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岁前TVB艺人蔚雨芯(原名刘蒨桦)此前被廉政公署起诉,涉及盗窃、欺诈及企图欺诈三项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9条、第16A(1)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廉政公署指控医美中心“蒨斯桦医美”董事蔚雨芯,涉嫌诈骗一名股东向该中心投资共580万元,期间夸大购买医美仪器及装修费用,并挪用公款超310万元。案件于上月12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庭,随后控方申请将案件转至区域法院答辩,蔚雨芯将于明天到区域法院应诉。

今日,蔚雨芯通过律师发表声明,针对“早前某些媒体及网络平台就某案件对我方当事人的不实指控及报道”,明确否认所有指控。由于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声明指出向公众披露任何信息均可能有失公平或涉嫌违法。

声明全文如下:

本所现受刘蒨桦女士(“我方当事人”)委托,就早前某些媒体及网络平台针对某案件对我方当事人的不实指控及报道,特此声明如下:

1. 我方当事人坚决否认任何关于其对他人实施不诚实行为的指控。在相关报道所称的事件中,并无任何投资者遭受金钱损失或权益损害,所有相关情况均符合法律原则。因此,我方当事人将在法庭聆讯中坚决否认所有控罪及指控,并严正驳斥任何不实言论。我方当事人相信法律会还原真相,保障其合法权益。

2. 鉴于相关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本所提醒各方:现阶段向公众披露任何案件信息,无论故意或无意,对我方当事人均有失公平,且可能构成违法行为。此类行为不仅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还可能损害我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包括声誉及无罪推定原则下应享有的司法保护)。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擅自公开未经审理的案件信息,以确保司法公正并避免法律风险。

3. 我方当事人衷心感谢媒体的关注与关心。恳请各方尊重司法程序,秉持客观公正态度,避免传播不实信息,共同维护公平正义。我方当事人将对任何恶意造谣及诽谤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