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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公积金存息

结息后

利息将直接打入公积金账户上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近日发布

《关于年度结息需停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6月底对全市公积金缴存人(含铁路分中心和巢湖、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县管理部)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同时将对系统进行检测,在此期间将暂停办理公积金业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6月27日下午4点关闭线上线下业务办理渠道。

二、7月1日上午9点恢复所有业务办理。

三、公积金贷款在6月28日至30日结息期间不扣款且不记录逾期,扣款顺延至结息后首个工作日。

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业务的单位、个人,敬请提前或推后办理,由此带来不便,深表歉意。

01

什么是公积金存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按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

02

结息时间

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利息一般在7月1日到账,具体时间请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03

结息计算公式与规则

利息金额=公积金账户余额×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

按照央行规定,公积金存款按央行挂牌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日利率计算天数为360天。

公积金采用积数计息法计息,当年归集的和上年结转的应分别计结息,结息后所有利息全部转入本金。如结息前提取部分公积金,已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提取日-缴存日”计算天数。

来源:中国会计报、合肥公积金

编辑:王楠楠

实习编辑:桑安琪

责编:汪冰 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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