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相关工作,化解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市、县(区)投诉举报电话公布如下。

一、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受理范围

(一)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示和报告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未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交还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未经业主共同决定,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不按时退还装修押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不予受理情形

1、与受理范围不相符的;

2、不属于物业服务企业职责范围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

4、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四、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牡丹区3130725、mdqzjj@hz.shandong.cn

鲁西新区6161775、hzkfqwyb@163.com

定陶区7159287、dtfcwy@hz.shandong.cn

曹 县3639310、xuaiqin@hz.shandong.cn

成武县8669001、cwwyfwzx@163.com

单 县7625119、sxwyb2010@163.com

巨野县8190951、jyxwyk001@.com

郓城县3635785、wyb005@163.com

鄄城县2416022、fcfwzxwyb@hz.shandong.cn

东明县7026630、dmxwyfwzxbgs@hz.shandong.cn

菏泽市5695898、zjjwyk@hz.shandong.cn

五、其他事项

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依法依规并提供相应证据,对举报和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针对举报线索,将按照职责核查处理。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30日

来源:物业科、菏泽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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