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陈仓区法院县功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拖欠工资十余年引发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并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了给付义务,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时间回到2014年3月。原告凡某受被告丁某雇佣,在被告承包的山西省某公司的土石方工程中负责驾驶挖掘机,工程结束后,经结算原告工资共计为17000元。之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直拖欠其工资不予支付。2025年6月9日,原告向陈仓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其劳务费17000元。县功人民法庭在办理案件中,及时找到被告了解案情,确认原告所诉称被告拖欠其工资17000元属实,但被告经济较为困难,故一直未支付。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原、被告沟通,并多次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通过分别对原、被告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结合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引导原、被告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以调解结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接下来,办案法官督促被告及时履行了向原告支付劳务费的法律义务。

该案成功调解和及时履行后,原告凡某拿到了血汗钱,激动地对法院和法官表示感谢:“没想到被告拖欠了十余年的工资,法院快速为我追讨了回来,法官办案效率高,真正解决了我的实际困难!”

审核|张杨

文稿|梁国强 田宗鑫

编辑|张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