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深圳南山区公租房配租方案公布

最低21.6元/平方米

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

南山区户籍在册轮候人可以申请

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

2025年6月27日18:00属南山区户籍且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系统登记为南山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之中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家庭,以及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轮候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具体要求,详见配租通告第四点【配租程序】—【认租时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指引】。

注:

1.选择认租本批次的在册轮候家庭,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2.2025年6月27日(含本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或登记为南山户籍在册轮候人,不符合本次认租申请条件。

配租通告

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content/12/12251/post_12251178.html#22234

认租时间及入口

网上认租时间

2025年6月30日16:00至2025年7月15日18:00(共16天)。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入口

入口: http://zjj.sz.gov.cn/

符合认租条件且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南山区户籍在册轮候家庭,请务必使用电脑按以下路径操作: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点击页面的“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在线提交认租申请后,认租状态为“待确认”,需完成下述“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流程”的线下提交材料后,方为认租成功。

注:认租家庭在选房时只可选择意向小区及意向户型的房源,意向小区及意向户型的房源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如经审核认租家庭计算配租面积的家庭人口数不符合意向房源配租条件的,视为放弃本次认租。

(仅为配图,图文无关)

房源信息

✅配租项目及数量

本次配租硅谷公寓、龙瑞佳园、龙海家园三个项目702套住房

龙瑞佳园:为腾退住房

位置:位于南山区兴海大道1048号

数量:本次配租466套

户型、面积:建筑面积约39㎡的单身公寓17套,建筑面积约35-42㎡的一房一厅111套,建筑面积约54-64㎡的二房325套,建筑面积约64-67㎡的三房13套。

租金: 22.8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3.2元/平方米·月。

硅谷公寓:为腾退住房

位置: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丽山路126号

数量:本次配租225套

户型、面积: 建筑面积约34-42㎡的单身公寓130套,建筑面积约46-49㎡的一房一厅22套,建筑面积约58-60㎡的二房73套。

租金: 21.6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2.96元/平方米·月。

龙海家园:为腾退住房

位置:位于南山区桂湾三路

数量:本次配租11套

户型、面积:均为建筑面积约51-53㎡的二房。

租金:23.1元/平方米·月;物业管理费3.2元/平方米·月。

配租面积标准

✅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42㎡及以下的住房;

✅ 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53㎡及以下的住房;

✅ 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建筑面积67㎡及以下的住房。

注: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选房排位规则

根据户籍在册轮候人在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中的轮候排序,确定选房排位顺序。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特困人员、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四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选房序位顺序依次为第一序位、第二序位、第三序位、第四序位。认租家庭如为特殊家庭(详见配租通告附件2)、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其在相应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政策咨询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755-26493866、26493908。

咨询地址: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A09。

图源:酷吧(仅为配图)

认租时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指引

申请经济状况核对的重要提醒

1️⃣2023年8月1日(352号令施行之日)后提交轮候申请且经审核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在册轮候人

认租本批次房源须具有在适用期限内的核对报告;若核对报告不在适用期限内,在册轮候人须重新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经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须退出轮候册

经济状况核对报告的适用期限:认租本批次房源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出具日期为2024年12月29日(含当日)之后的,无需再次提交申请经济状况核对。但是,在上述适用期限内在册轮候人经济状况已发生变化且不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一经证实,须退出轮候册

2️⃣2023年8月1日前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

认租本批次房源时选择按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须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经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须退出轮候册。本次审核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但未获配住房或被民政部门中止经济状况核对的,后续轮候、认租申请、签约均须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后续认租时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须退出轮候册。若本次获配住房,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

注:在册轮候人提交本次认租申请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上述(1)和(2)重要提醒及附件3提醒告知书内容。

申请经济状况核对流程

1️⃣网上填报申请

经济状况核对报告不在适用期限内的在册轮候人、2023年8月1日前提交轮候申请的在册轮候人,以及经济状况核对报告在适用期限内但家庭人口发生变化的在册轮候人,认租本批次房源的,应在认租截止时间2025年7月15日18:00前进入轮候系统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经民政部门认定符合在保的特困人员、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无需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2️⃣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在系统中完成填报后,须自行打印《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表》、《承诺和授权书》以及《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详见附件3)至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提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常兴路162号二楼A11;受理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5日9:00-12:00,14:00-18:00,含周末)。其中,《承诺和授权书》和《关于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有关事项的提醒告知书》需申请人、配偶、成年共同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至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现场签署,或在公证处签署后,连同公证材料一并提交至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认租家庭逾期未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未按要求到上述地址提交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不符合本批次配租资格。

注:经济状况核对申请材料一经受理,后续管理均按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无论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是否出具,期间不允许撤销核对申请。认租家庭提交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后,如发现信息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形导致被民政部门中止经济状况核对的,在认租截止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补充申报。请认租家庭高度重视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对申报信息内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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