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阳法院审结了一起消费者要求美容院退还“诚意金”的服务合同纠纷案。
图文无关、图源:微信公共图片
2023年7月,肖某在平阳某美容院做护理时,店员向他推荐“年度五星级*男神/女神至尊年卡*赠送”活动。该美容院店员介绍,该活动旨在推广美容院的新产品,仅限30位代言人参与。而肖某只需支付6980元“诚意金”,即可成为该活动代言人。作为代言人,美容院将赠送一个专属的全年护理套盒。根据活动规则,只要肖某在一年内完成48次护理,他所支付的6980元“诚意金”将全额退还。
肖某信以为真,陆续支付了焕肤、去黑头等六个项目的“诚意金”,总计41880元。双方签署的确认书载明:“VIP年卡共48次……缺席一次将扣除200元作为广告成本,套盒使用完或到期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将诚意金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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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依照约定,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美容院完成了护理服务。服务结束后,肖某通过微信向美容院提出退还“诚意金”的要求,但美容院方面希望将这笔“诚意金”转用于其他服务项目,被肖某拒绝。随后,美容院方面多次以各种理由拖延。肖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鉴于美容院已停业注销,肖某要求实际经营者高某返还“诚意金”共计41880元。
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某承诺在约定时间内分期退还肖某的诚意金,共计28800元。
来源 温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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