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和凤竹校区2025年招生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等文件精神和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统一部署,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和凤竹校区2025年小学招生方案》,具体如下:

01

招生原则

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的原则分别招收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02

招生对象与计划数

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2025年秋季计划招收18个班。

晋江市实验小学凤竹校区2025年秋季计划招收7个班。

03

招生时间和程序

今年晋江市小学全面实行“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线上报名时间

温馨提醒:

因班生规模控制,我校两校区2025年秋季二至六年级已属于大班额,所以原则上不再接收插班生。

(二)未按时网上报名儿童入学的处理

1.未按时网上报名: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到线上报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也可自行联系到周边公、民办学校就读。

2.未按时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两校区的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无法按时入学的,家长应在报名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校登记报备。

04

招生办法

(一)“两一致”户籍人口入学

1.两校区的服务社区“两一致”对象

(1)主校区阳光、青华、锦青社区“两一致”对象子女,其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与外祖父(母)同落户本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照顾入学。

凤竹校区的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百宏御璟小区“两一致”对象子女,赤西社区原住居民户籍、房产“两一致”对象。社区原住居民对象。其中,赤西社区社区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服务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两校区购房落户对象〔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个的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2)服务社区原“两一致”的“拆迁户”子女入学。因政府拆迁建设造成的户口与房产暂时分离的入学对象,原属主校区阳光、青华、锦青社区的和凤竹校区属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的,过渡安置期内或征迁对象正式安置后,安置房产不属我校服务社区的,可向两校区申请保留原入学资格。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拆迁户还应提供:《征迁协议》,《租房合同》或新的房产证。

2.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

(1)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北片区(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南北服务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路西北的为北片区),或房产所在地、又或户口所在地属北片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景天下小区的,其子女可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2)其他镇街机关干部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如个人房产或户口所在地属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璟天下,可视同“两一致”对象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3)孙辈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户籍同住的,在学校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①②规定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行政介绍信》。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镇街机关干部提供的房产证应在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璟天下)

3.青阳梅岭北片区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入学

北片区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二)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

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青阳梅岭北片区,或房产所在地为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和凤竹校区的竹园、竹树下、蔡厝社区或百宏御璟天下的现役军人。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父母一方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原件。

(3)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原件(如出生证与父母结婚证)

(4)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加盖公章)。

5.优秀人才子女入学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5〕9号)精神,泉州市认定的第一、二、三层次人才子女;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子女。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现任职单位证明材料(若户口簿未能体现工作单位,则必须提供此项材料)

(3)“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结果。

6.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入学

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保金,且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额不少于10万元)子女,可根据实际工作地、居住地,到我校区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

(3)税务部门出具的规模企业完税证明和个人完税凭证(2024年在晋江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少于10万元)。

(4)劳动合同原件(个人与规模企业签章页、劳动关系时间页)。

(5)社会保险缴费凭证(2025年3月1日前开始至今连续缴交)。

7.晋江市荣誉市民、烈士、见义勇为对象子女

根据上级有关照顾政策,凭相关证件、户口簿、房产证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晋江市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市民证书》、《见义勇为证书》或烈士证明。

(3)《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三)非“两一致”对象入学

完成片区内“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两校区招生计划和国家规定班额内,如仍有学位余额,采用电脑派位(抽签)办法或根据“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招收以下两校区非“两一致”对象。

8.所划区域内“有房无户”的业主子女

主校区在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服务区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凤竹校区在世纪大道以东、双龙路以南、泉安路以西、石鼓路以北所划片区范围内拥有房产、实际居住,户口尚未迁入的业主子女。【同一住宅六年内只能1位适龄儿童在片区小学入学(同一户主、子女多于一人的家庭除外)】。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2)父(母)名下的服务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小区物业(城乡供电所和自来水公司)出具的2025年1月份以来户主水电费缴纳清单。

9.服务社区内“有户无房”的原住居民子女

主校区实际居住在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凤竹校区实际居住在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父(或母)与子女同时拥有社区户籍而社区内没有住宅的居民子女。【因购房入户学校服务社区后,房产转卖而户口还未迁出的不予招收】。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

10.服务区域内居民的“港澳台”子女

香港、澳门、台湾适龄儿童,其父(母)户籍、房产同属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或房产所在地为湖光路以南、泉安路以西、东华街新华街梅园路以北、南山路以东所划服务区域内原住居民;凤竹校区同属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百宏御璟天下小区或系赤西社区“两一致”原住居民,并实际共同居住的,可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其父(母)在两校区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属于“有户无房”的原住居民,可凭房产或户籍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向两校区申请入学。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

(2)父(母)名下的服务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子女护照(港澳台身份证)原件。

(4)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原件。(如出生证与父母结婚证)

11.华侨子女(中国籍)、外籍学生入学

华侨子女(中国籍)入学,如其国内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为主校区的阳光、青华、锦青社区凤竹校区的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可视同本地户籍居民子女申请入学。外籍学生申请在两校区就读的,依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本部分入学对象凭如下材料网上申请入学:

(1)华侨父母的身份证、护照原件。

(2)华侨子女护照原件。

(3)亲子关系有效证明原件。(如出生证与父母结婚证)

(4)国内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监护关系证明(主校区:青阳派出所提供,凤竹校区:梅岭派出所提供。)

(5)华侨子女的国内监护人服务区内(阳光、青华、锦青和凤竹校区的竹树下、竹园、蔡厝社区)户口簿原件。

(6)外籍学生入学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补充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四)服务区内“两一致”残疾儿童入学

1.特教学校就读。视障儿童可联系泉州市盲聋哑学校就读;听障、智障、自闭症等残疾儿童,视残疾程度分别送晋江市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殊教育基地校、特教辅读班就读。

2.随班就读。户籍和房产均在两校区的服务区内并实际居住的,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和适应标准班生规模学习生活的残疾儿童,原则上先引导到青阳街道、梅岭街道特教辅读班、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融合教育试点校就读,也可申请到两校区随班就读,特别要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学校将建立并及时更新《残疾儿童花名册》、《随班就读花名册》。

3.送教上门。对于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家长要在报名时间内到两校区登记,由学校汇总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进行入户鉴定后纳入“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并建立学籍。

4.户籍在两校区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两校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报户口所在地社区。

05

其他

(一)入学证件办理时间

《户口簿》、《房产证》等入学时应提供的证件,签署日期应为入学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

(二)房产证明材料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查询并打印结果提交:

1.闽政通APP——泉服务——更多——县区服务——晋江市——i晋江——个人不动产查询,直接下载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

2.闽政通如无法自动获取,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查询打印或在F15档案查询窗口打印。

3.晋江农商银行或晋江区域建设银行的自助机(智慧柜员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打印。

4.只有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还应到住建局盖章验证(或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房产登记查询表)。

(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次招生要求家长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两校区将统一组织到相关部门进行核查。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隐瞒就学经历的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四)本招生方案由晋江市实验小学主校区、凤竹校区负责解释。

(五)本招生方案自发文之日次月执行,有效期一年。

(六)未尽事宜以《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为准。

06

招生咨询电话

主校区:85672055

凤竹校区:88111520

晋江市实验小学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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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晋江市实验小学

编辑 | 王清松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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