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预约

找工作的小伙伴看过来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

多条招聘信息

一起来看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计划

应急管理部发布公告,启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2500名消防员。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6250名、退役士兵4170名、社会青年2080名。招录计划显示,江苏招录计划总计800名。

(此为部分信息显示,详情请查看附件)

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一、招录计划与组织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批准,此次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共招录消防员12500名,均为男性,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6250名、退役士兵4170名、社会青年2080名。除上海市在江苏省列代招计划200名外,其他省份均在本地招录,具体计划见附件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招录工作,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招录具体工作。

二、招录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2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消防员招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注册报名。2025年6月27日23:00至7月18日18:00,招录对象可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s://xfyzl.119.gov.cn),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

招录对象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对应选择人员类型(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或者社会青年),填报个人信息进行账号注册和实名认证。退役士兵招录对象不得隐瞒服役经历选择“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青年”注册,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入相应报名通道。按系统提示录入报考意向、调剂志愿、学历经历、表彰奖励等信息,并上传证件照片和居住证、退伍证等图片。报名证件照片包括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须为蓝色或白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或jpeg格式)和身份证照片(横向拍摄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须整体处于居中位置,不留边框,确保清晰,jpg或jpeg格式),证件照片需经系统工具核验通过后方可上传。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招录对象须填写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可在消防员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查询)。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交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对象可按照个人意向选择在户籍地省份或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其中,在户籍所在地省份报名的,可根据招录计划选择报考意向;持居住证在经常居住地省份报名的,只可报考当地消防救援队伍或森林消防队伍。报名意向栏根据招录计划设有调剂选项,如选择服从调剂,可按个人意向在“同省跨队伍”(志愿在本省份的消防救援队伍和森林消防队伍间进行调剂)、“同队伍跨省”(志愿在所选队伍内进行全国范围调剂)、“跨省跨队伍”(志愿在全国范围内的两支队伍间进行调剂)选项中进行选择。

申请特殊专业人才放宽年龄报名的,7月10日前由本人向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审核、公示并报应急管理部审批同意后,办理网上注册报名。标准条件和办理程序见附件2。

招录对象也可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支队、大队、站(中队),领取宣传资料,现场上网填写报名信息。招录对象须凭注册账号、登录密码打印准考证,查询招录进度,请务必牢记。

(二)网上初审。2025年6月27日23:00至7月20日18:00,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招录对象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招录对象报名后可登录招录平台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历次消防员招录中录用备案后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招录对象,初审不予通过。

网上初审前,招录对象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注销注册信息。

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招录对象发现报名信息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批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对报名信息不完整或选择注册人员类型有误初审未通过的,招录对象应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可在报名系统中提出修改信息申请,详细说明修改事由,报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审核、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确认后,自行修改信息重新提交审核或注销后再次注册报名。修改信息申请仅限1次,招录对象须于7月16日18:00前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等证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现场复核。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提供本人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证明和劳动合同、缴纳社保材料。通过复核的,须认真阅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知情书》(附件3),并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复核不予通过。

四、体格检查与考核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录对象,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具体顺序、时间、地点等安排,由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

(一)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基于消防救援职业的特殊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二)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

(三)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4)执行,均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测试成绩达到一般、中等、良好、优秀等次的,分别计2.5分、5分、7.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单项测试成绩未达到一般等次的不予计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四)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面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做法实施,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根据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总成绩和优先录用规则分别排名。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心理测试情况,原则上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待补录)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通知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招录对象公示前须签订入队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取消录用。

对符合下列条件且招录考核测试合格的招录对象予以优先录用,按照优先顺序分别为:

1.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急需专业(专业目录见附件5)毕业生,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

2.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非急需专业毕业生,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的急需专业毕业生。

同一招录对象符合多项优先录用条件的,取其可享受最高优先顺序的一项条件。同类优先招录对象依据本人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为排序依据,相应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应为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或《应急管理系统奖励暂行规定》组织实施的立功受奖项目。

对中共党员、荣获“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表彰的人员、放宽报名年龄条件的特殊专业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录用和入职训练。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参加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入职训练3个月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健全重点观察、专项体检、加压测试、病历调查等隐性病发现验证机制,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复查复检复测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补录。

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签订入职训练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录用备案手续。根据《招录办法》有关规定,对入职训练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

新录用消防员工作5年(含入职训练期)内不得辞职,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此后不得再次参加消防员招录,并记入相关人员信用记录。入职训练期间非正当原因擅自离职的,须退还个人工资,补缴体格检查复检费、训练伙食费等。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由录用单位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时按有关政策,实行多种方式就业。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根据干部补充需要,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公务员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暂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经组织批准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消防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安置。

七、纪律与监督

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不指定考核选拔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各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分别公布联系(举报)电话(附件6),及时解答有关咨询,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1-6

2025年沛县面向社会

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40名。

岗位表

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沛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30日至2007年7月4日之间出生);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由沛县教育局按《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应聘人员须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是指任教学科符合招聘岗位要求,任教学段高可以就低使用);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8.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9.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毕业生最迟于2025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非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部分岗位(岗位代码0123、0124、0125)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书,聘用之日起3年内不能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6年1月4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pxrsks.pzhl.net 。

1.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6月30日9:00-7月4日16:00;

2. 资格初审:2025年6月30日9:00-7月5日17:00;

3. 陈述和申辩:2025年6月30日9:00-7月6日17: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5年6月30日9:00-7月7日17:00;

5. 缴费确认:2025年6月30日9:00-7月7日21:00。

(二)网上确认

1. 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申请办理笔试费用减免事宜。

3.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照片上传、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准考证打印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jpg格式,240×320像素,大小为20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见岗位表,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7月8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只进行笔试。

其他岗位均需参加笔试和面试。

考试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设在沛县。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沛县教育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二)资格复审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除外)。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招聘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工作,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及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另行通知。详见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2025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02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或免试认定证明,但须在2025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订过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准考证,按面试准考证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封闭备课30分钟,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30%(三项成绩须换算成百分制纳入总成绩计算)。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招聘对象为乡村定向师范生以外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选岗

沛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招聘对象为2025年毕业的沛县籍乡村定向师范生的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按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确定选岗顺序,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其他岗位总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照加试成绩确定选岗顺序)。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签字确认后,因应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的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仅在空缺的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五、考察与体检

选岗结束后,由沛县教育局、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沛县教育局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沛县教育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公告发布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沛县教育系统教师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沛县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经沛县教育局审核后报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或沛县教育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进度及通知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上发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沛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沛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516-89618362(岗位代码0101-0122);

0516-89655772(岗位代码0123);

0516-8036615(岗位代码0124、012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九、招聘工作监督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86737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十、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516-68869398,0516-68938660

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扫码下载附件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徐州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改善师资结构,提升师资队伍素质,徐州开放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在编教师。

岗位表

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徐州开放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次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徐州开放大学网同步发布。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7年7月5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6. 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岗位表》中招聘对象是“2025年毕业生”的,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②《岗位表》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我校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③ 应聘辅导员岗位的须要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12个月,如2020年9月-2021年8月即按12个月计算)。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班长,或在高校二级学院(系)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不含社团)、科协、艺术团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

主要学生干部证明须由所在二级学院(系)、校级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部门出具的聘文、聘书或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开具。

7. 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户籍不作要求。

8.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 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 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 2026年1月5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kdzz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

1. 报名表、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5年7月1日9:00-7月5日16:00;

2. 资格初审:7月1日9:00-7月6日16:00;

3. 陈述和申辩:7月1日-7月7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7月1日9:00-7月7日18:00;

5. 缴费确认:7月1日9:00-7月8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 学校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可到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徐州开放大学报名邮箱提交陈述申辩。

2.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9日9:00起登录本人报名邮箱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徐州开放大学联系。联系电话:0516-85820273。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其中家政管理专业教师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学校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5年7月9日9:00-12:00登录报名邮箱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徐州开放大学组织实施。

(一)笔试

1. 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相应教学理论知识,总分100分,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合格线。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划定考试范围,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复习班。

2.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2日9:00—11:30

3.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笔试成绩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学校负责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5的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学校负责资格复审工作,在网站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格复审人员需要参加由我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仅作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公布。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徐州开放大学陈述申辩。

(三)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执教能力与水平、专业知识与技能,形式主要为试讲、答辩或实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要求提前在徐州开放大学网站公布。试讲、答辩、实操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2501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实操,2502-2506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成绩计算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30%+答辩或实操成绩×30%。

五、考察与体检

考试结束后,由徐州开放大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者按答辩或实操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答辩或实操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考察体检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

学校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并组织实施考察体检。因考察体检不符合要求或考生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徐州开放大学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学校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或者本单位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学校在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公示期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后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徐州开放大学招聘政策咨询:0516-85820273

九、招聘工作监督

徐州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16-83107336

十、招聘工作举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举报邮箱:xzrsjsgc@163.com。

举报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扫码下载附件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教师和工作人员共2名。其中1名为合同制教师,1名为劳务派遣工作人员。

岗位表

滑动下方查看详情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五)具备《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国家和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在原单位或就读学校有不良记录人员。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集中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洞山校区崇师楼第二会议室(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桃园路6号)。

(四)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完成后领取准考证即报名成功。

(五)现场报名须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2.本人1寸彩色免冠近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3.《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下半年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报名表》1张。

4.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2.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我校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一)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公布。

(2)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1)我校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二)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考试结束后在我校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考察、公示

考核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生参加体检、考察等。

五、聘用

(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签订相应合同。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服务3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聘用后,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规定时间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出具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者。

六、其他事项

1.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6860199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14:30—16:30。

2.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16-87893369。

扫码下载附件

徐州广电编辑 | 黄雨桐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转发+在看,告诉身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