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的交通安全
时刻牵动着家长和我们的心
由于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不熟悉交通法规
交通违法行为突出
对交通危险认知较浅导致事故高发
为预防减少学生事故发生
现对近期查处的违法行为曝光作警示
下面让我们来看看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
违法地点:淮海北路漕运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淮海北路漕运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淮海北路电机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淮海北路电机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延安路与北京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淮海路与延安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淮海路与延安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违法地点:水渡口大道
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深圳路与合肥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深圳路与合肥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承恩大道与枚皋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站西路与淮兴路路口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点:站西路与淮兴路路口
不同年龄段有讲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上方可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拿到驾照后才可以骑摩托车
常见六大危险行为
01
不戴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当骑乘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地保护头部,所以骑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
02
闯红灯是危险系数极高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骑行时闯红灯对其它车辆和行人来说是“猜不到的意外”,一旦遇到正在通行的车辆,难以有效采取避让措施,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03
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
部分学生在骑行时,或许会为了追求“速度”“方便”而做出走机动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殊不知,电动自行车混行在机动车道里,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人无法及时采取有效避让而引发交通事故。
04
违规载人
一些学生在骑电动自行车时,常常搭载其他同学,有时甚至出现一辆车载多人的情况。这使得车身重量增加,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控制车辆平衡和刹车变得更加困难,从而增加了发生危险的可能性。
05
驾驶违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少年骑电动自行车上路,以风驰电掣的速度,故作炫酷的花式动作如“翘头”、狂拧油门等,让旁人看得胆战心惊,被称为“鬼火少年”。为了追求“刺激”,部分学生还会对车辆的车速和外观进行改装,以彰显“个性”,这些都是害人又害己的交通违法行为。
06
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摩的”是非法营运车辆,时常伴随着闯红灯、逆行、超载等违法行为,十分危险。
因不规范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
而导致的交通事故比比皆是
淮安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同学们
请规范骑乘电动自行车
远离上述危险行为!
同时也要提醒各位家长
要以身作则、教育监护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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