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无锡市儿童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等医院
分别发布住院预交金标准公示
无锡市人民医院
住院预交金标准公示
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维护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和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锡卫财务〔2025〕4号)及医院相关规定,现将医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住院预交金收取依据
根据文件要求,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医院按照无锡市DRG付费结算方案确定住院病种目录,根据住院患者类型结合既往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各病种平均个人自付费用,按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及其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确认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住院预交金收取频次
医院结合患者患病病组、治疗进展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分次向患者收取预交金。原则上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先行救治,救治后补办手续。
缴纳方式
住院收费窗口或自助机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等支付方式。
说明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时统一结算。
2.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如患者或家属自愿缴纳超出标准的预交金,按照患者或家属意愿收取。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组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组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4.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5.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见医院住院处窗口。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6.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
7.咨询电话:0510-85351014。
无锡市人民医院
2025年6月30日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住院预交金标准公示
为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维护医院和患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和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锡卫财务〔2025〕4号)及医院相关规定,现将我院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示如下:
住院预交金收取依据
根据文件要求,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者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医院按照无锡市DRG付费结算方案确定住院病种目录,根据住院患者类型结合既往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各病种平均个人自付费用,按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及其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确认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住院预交金收取频次
医院结合患者患病病组、治疗进展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分次向患者收取预交金。原则上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先行救治,救治后补办手续。
缴纳方式
住院收费窗口或自助机缴纳,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等支付方式。
说明事项
1.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时统一结算。
2.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如患者或家属自愿缴纳超出标准的预交金,按照患者或家属意愿收取。
3.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组发生变化的患者,且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组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4.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结合临床实际另行收取预交金。
5.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请扫描二维码进行查看,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6.本院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
7.咨询电话:0510-68562834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江南大学附属中心医院)
2025年6月27日
无锡市儿童医院
住院预交金标准公示
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关于规范公立医院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和无锡市卫生健康委、无锡市财政局、无锡市医保局《关于转发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省医保局 省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锡卫财务〔2025〕4号)及医院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医院住院预交金管理,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无锡市儿童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现将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及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
住院预交金收取依据
根据文件要求,住院预交金是指住院患儿预先存入医院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住院期间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
二
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医院按照无锡市DRG付费结算方案确定住院病种目录,根据住院患儿类型结合既往三年历史数据测算各病种平均个人自付费用,按上一年度住院人次前50%的住院病种及其平均个人自付费用确认常见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
三
预交金收取频次
医院结合患儿患病病组、治疗进展和实际费用发生情况,分次向患者收取预交金。原则上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标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情况,先行救治,救治后补办手续。
四
缴纳方式
住院人工收费窗口或医院微信公众号线上支付,支持现金、银行卡、微信、支付宝、数字人民币等多种支付方式。
五
说明事项
住院预交金实行“多退少补”,出院时统一结算。
患儿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儿家长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如患儿或家长自愿缴纳超出标准的预交金,我院将按照患儿或家属意愿收取。
对于住院期间因病情发展导致病组发生变化的患儿,且住院预交金标准增加的,可补收至新病组的住院预交金标准。
患儿在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高值药品或耗材的,在家长签署知情同意书之后,结合实际使用情况另外收取住院预交金。
本次公示的常见病种预交金收取额度标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相关内容将根据政策调整及实际运行情况动态更新。
本院实施时间从2025年6月30日开始。
咨询电话:0510-85350671
无锡市儿童医院
2025年6月30日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关于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的公示
尊敬的广大患者及家属:
依据《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财务司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卫财务经便函〔2025〕34号)及《关于做好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卫财务〔2025〕9号)等相关政策要求,为规范预交金管理,减轻患者负担,现将我院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如下:
1.住院预交金缴纳流程: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收费窗口工作人员依据规定的预交金额度一次性收取或分次收取费用,并开具正规票据。
2.住院预交金收取标准:
(1)患者办理住院时首次按照以下标准收取预交金:
职工医保患者1000元、居民医保患者2000元、自费患者6000元。
(2)多次收取预交金的,原则上多次收取总额不超过公示的住院预交金额度。(详见附件)
(3)经相关部门认定、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经基层首诊转诊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市域内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预交金。
(4)患者入院时无法确定医保身份的以及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在与患者或家属充分沟通后,按自费患者标准缴纳预交金。对于存在第三方纠纷的,如患者或家属自愿缴纳超出标准的预交金,按照患者或家属意愿收取。
(5)经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的,应结合临床实际,由床位医生告知患者或家属在使用自费高值药品耗材前另行缴纳预交金。
3. 投诉与监督:
我院始终致力于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医疗服务,高度重视患者的权益和意见反馈。若您对本次公示的住院预交金信息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本公示自2025年6月30日起执行,根据政策情况动态调整,对收费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510-83012159(财务处)。
附件: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预交金收取标准公示
来源: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人民医院、江南大学附属中心医院、江南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编辑:大春 责编:肖肖 编审:李铁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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