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溪镇通福路(渎浦路-体育场路)实行限制交通措施的通告

为确保灵溪镇福路(渎浦路-体育场路)提升改造施工期间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对上述道路实行限制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交通道路

灵溪镇通福路(渎浦路-体育场路)。

图为灵溪镇通福路(渎浦路-体育场路)限制交通示意图

二、限制交通时间

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10日(7月5日-6日学考期间暂停施工,恢复通行)

三、限制交通内容

(一)施工期间将占用通福路(渎浦路-体育场路)部分中央绿化带两侧各一个车道,道路保持正常通行,过往车辆可在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引导下有序通行。同时,为避免交通拥堵,减轻施工区域交通压力,过往车辆可提前绕往迎福路、建兴东路等周边道路通行。

(二)请广大群众给予支持理解,提前安排好出行路线,在通往限制交通道路时,自觉按交通标志指示通行,配合现场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引导。限制交通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配合。

特此通告。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30日

来源:苍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苍南县城市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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