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基于对自身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实施了股份回购计划。截至2025年6月30日,回购进展情况已披露。
2025年1月19日,格林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此次回购股份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及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93元/股(含)。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9.86元/股(含) ,回购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035.8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0%。回购最高成交价为7.0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8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3674.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公司表示,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均符合相关规定。未在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期间回购股份。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也符合委托价格、交易时段等相关要求。
后续,格林美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推进回购计划,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转自:新浪证券-红岸工作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