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6年了,这钱早就不用还了吧?”欠债人王某自信满满地在法庭上抛出“诉讼时效”大招,没想到,原告当场亮出他和欠债人老婆的微信聊天记录——这一关键证据,25万债务直接“满血复活”!
记者从哈市道外法院了解到,2016年3月,张某和王某共同向李某借了25万元,双方签署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6年3月14日至2016年6月14日,说好3个月还。李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王某转账25万元。不想,到期后,张某和王某未归还全部借款,两人玩起“躲猫猫”,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一拖就是6年,李某差点儿以为这钱要打水漂。于是,李某向道外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某与王某向其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审理过程中,张某与王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以为李某已丧失胜诉权。
据道外法院介绍,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8月17日,在王某与李某爱人赵某的微信中,曾就案涉款项的偿还问题进行过协商,但因利息问题,最终未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就这段聊天记录,成了法庭上的“王炸”!法官认定:这属于“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从2022年8月重新计算。
哈市道外区法院速裁审判庭法官王慧敏表示,张某、王某与李某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李某向张某、王某交付了借款,二人应当履行还款义务。
张某、王某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2022年8月17日在王某某与李某爱人赵某的微信聊天中,王某明确表示双方曾于2022年3月29日就案涉借款本金偿还问题达成协议,并与赵某就利息问题进行协商,应视为其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表示。至此,诉讼时效应重新起算,对于被告二人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主张,法院不予采纳。
据王慧敏法官介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时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约定分期还款,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民间借贷案件,诉讼时效从向债务人要求还款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诉讼时效中断事由,则诉讼时效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1.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债权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并不必然导致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沟通协商,如存在下列情形,则债务人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进行抗辩:1.债务人向债权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如签署还款计划等; 2.债务人自愿履行; 3.债务人与债权人重新达成新的协议等。
法官提示:
诉讼时效制度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重要法律制度,具有强制性。法律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在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基于诉讼时效的效力,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胜诉权。
在此温馨提示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识,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避免因长期怠于主张权利导致诉讼时效届满。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将不受法律保护。
-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栾德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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