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新一批保租房申请开始
符合条件的非深户也能申请
小编为大家带来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及入口
✅申请入口及时间
网上认租时间为:
2025年7月2日9:00至2025年7月8日17:30
网上认租网址: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sz.gov.cn/ztfw/zfbz/
流程:“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认租申请”
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安居凤凰苑等四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有关事项的通告(住保租〔2025〕022号)
https://www.szpsq.gov.cn/pszfbzzx/gkmlpt/content/12/12247/post_12247848.html#16835
房源信息
✅合计589套房源。
看房时间
本批次住房项目采取集中看房方式,看房时间为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其余时段不予安排,未在规定看房时间段内看房的视为放弃看房。
考虑到看房现场接待能力有限,请有意向认租本项目的申请家庭请提前与项目物业管理处预约看房时间,各物业联系方式如下:
(1)安居秀馨苑:0755-84139986
(2)安居盘龙苑:0755-85209995
(3)安居凤凰苑:0755-85209997
(4)玺悦台:0755-82669766
配租对象及申请条件
✅ 认租本批次住房的,按照资格分为三个队列,具体如下:
1️⃣第一队列:申请人具有坪山区户籍,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2️⃣第二队列:申请人在坪山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第三队列:申请人在本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且累计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注:上述有关户籍信息以2025年7月1日18:00前属于坪山区户籍为准,2025年7月1日18:00及之后户籍从其他区迁入坪山区不视为符合“坪山区户籍”条件;社保累计月数以2025年6月30日为节点计算。
✅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认租截止日期前,除满足上述队列条件以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除外;
3️⃣ 申请人具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具有本市户籍的申请人不受人才引进迁户年龄条件限制(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可以看文章下面内容)。
注:
(1)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在婚姻存续期间,单独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双方应当同时满足上述 1️⃣2️⃣ 款规定的条件。
(3)申请人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在婚姻存续期间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配偶应当同时满足上述 1️⃣2️⃣ 款规定的条件。
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
✅包括下面这些
1️⃣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 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 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的人员。
4️⃣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 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5️⃣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 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需同时符合深圳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
6️⃣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 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 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 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 下。
配租面积标准
✅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规定
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计入配租面积家庭人口数。
✅ 综合项目户型、建筑面积等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1️⃣两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批次的两房户型;
2️⃣三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本批次的两房或三房户型。
注:
1️⃣ 符合条件的家庭不可同时认租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
2️⃣ 认租家庭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标准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申请材料
✅认租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请各申请人对照《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材料清单》及认租系统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清晰、规范和完整,未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将会影响本次认租资格。
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配售程序
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项目详情
图源:深圳本地宝小红书
有关学位问题
✅不保证学位,需要咨询坪山区教育局
本批次配租住房均属于腾退再次配租房源,部分房屋可能存在学位锁定情况,在发布认租资格核查结果公示时坪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将一并发布房源明细表,供认租家庭查询了解房屋学位锁定情况。本批次配租住房项目所在学区范围内小一初一学位将持续高度紧张,转学插班学位均极度紧张,且相应学校在已达办学规模的年级将无法增加学位供给。根据2024年小一初一学位、转学插班招生情况,各年级学位远不能满足现有需求,所在学区学位不能满足本批次配租项目产生的全部学位申请需求。
本批次配租项目所属学区、公办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政策以坪山区教育局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坪山区招生政策、学区积分办法、学位申请流程和时间安排等其他事项,详见坪山区教育局官方网站。承租本批次配租项目房屋后,如申请学位根据积分排位情况未被录取,须服从坪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及幼儿园招生政策有关安排,同意并接受学位调剂。
请有学位申请需求的申请人在认租前充分咨询坪山区教育局后,结合自身家庭情况综合考虑是否承租本批次配租项目。
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6号至38号窗口。
✅咨询电话:0755-85209132、0755-84538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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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坪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深圳本地宝综合
▌编辑:柯南(吴德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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