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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者:I 暮晨玖韵

前言:唱自己的歌竟也会侵权?6月12日,邓紫棋发布长文,与前公司展开了一场对峙,透露已历经6年的官司纷争。

6月18日,邓紫棋的前公司蜂鸟音乐发布声明,出乎意料地要求邓紫棋下架相关音乐,并删除所谓的侵权内容。这一状况引发网友热议,不少人不禁感叹刀郎与刘欢在处理类似事务时展现出的高明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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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紫棋与其过往所属的公司

一切还得从6月12日说起。当日,邓紫棋发布长文,详述了自己与前公司的版权纠纷。据悉,这场官司已持续了六年之久。

想必广大网友对邓紫棋的歌曲都不会感到陌生。即便并非她的忠实粉丝,多数网友大概率也都曾聆听过她的作品。并且,有不少网友都由衷地为她那精湛的唱功所倾倒。

然而,从邓紫棋的表述中不难发现,她已有6年未曾收到那些旧作的版税了,像《泡沫》《光年之外》《后会无期》等作品均在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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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这些作品堪称无数人心中的经典之作。当年,它们在乐坛强势崛起,力压众多平庸的口水歌。即便到了现在,这些歌曲依然频繁现身于热歌榜单之上。

在众多网友心里,这些歌曲唯有邓紫棋演绎才够正宗,他人演唱便失了那股韵味。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过去这六年里,身为原唱的邓紫棋竟未收到分毫版税。

不少网友都清楚,这些歌曲的确是邓紫棋独立创作的。然而,意外状况却突然出现,无奈之下,邓紫棋甚至发布了一篇千字长文,针对此事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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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邓紫棋的讲述,15岁那年,她与母亲一同在前公司的合约上签字。那时的邓紫棋年纪尚轻,母亲对英文也不甚了解,然而那份合约通篇皆是英文。

彼时,邓紫棋母女并未想得那般长远。时隔多年,邓紫棋方才惊觉,自己亲手创作的歌曲,著作权竟全然不在自己掌控之中。

人们常说艺术价值无法用金钱衡量,然而艺术领域中的权利版权纠纷却颇为棘手。就拿一首歌来说,其权利至少涵盖两个层面:一个是音乐作品的著作权,另一个则是录音制作者权。并且,这两类权利均有与之对应的版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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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比喻十分贴切,倘若把这些歌曲视作邓紫棋悉心呵护的孩子,在亲手抚育多年之后,却惊觉孩子的抚养权竟不在自己手中。作为“母亲”的邓紫棋,内心的难以接受可想而知。

2019年,邓紫棋单方面宣告与蜂鸟音乐解约。然而,蜂鸟音乐依据合约表示,在合约有效期内,所有由G.E.M.制作或与G.E.M.合作制作的音乐作品及录制的版权,均为其全权所有。

正是在这般情形下,邓紫棋与蜂鸟音乐对簿公堂。谁能料到,这场官司一打便是六个年头。直至今日,双方之间的纠葛仍未完全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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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鸟音乐向邓紫棋“发声”:6月18日,蜂鸟音乐发布声明,指出邓紫棋对歌曲进行重制的行为构成侵权,遂要求各平台将邓紫棋的重制版音乐下架,同时要求邓紫棋方删除相关侵权内容。

没过多久,邓紫棋便作出了回应。她称与律师团队交流过后,众人都不禁笑了起来,甚至一时都想不明白还有什么需要回应的。

邓紫棋明确表示不会将歌曲下架,同时提及了合法版税以及合法劳务费等事项。事实上,在过去这六年多的时间里,双方一直未能分出个高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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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邓紫棋的视角来看,那些皆为自己创作的歌曲,为何自己却不能演唱呢?而蜂鸟公司则依据合约与版权相关条款据理力争,双方各有说辞,僵持不下。

历经多年的纷争,事态不断蔓延,牵涉到的层面愈发广泛。然而,对错始终难以明晰,网友们的看法也是众说纷纭。

部分网友坚定地支持邓紫棋,认为此事对她极为不公。那歌曲明明是她自己创作的,她根本就不该被要求删除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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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公司并无过错。毕竟在艺人尚未成名之时,公司就已将版权一次性买断,从法律层面而言,公司确实有其合理之处。

事实上,从这场持续了六年多的官司便可看出,此事牵涉的方面恐怕颇为繁杂。双方在理据上似乎都有一定的支撑,最终的走向着实难以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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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件事里,不少网友都想起了刀郎刘欢。刘欢成名相对较早,1987年时,他凭借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崭露头角,收获了一定的知名度。而刀郎也有着自身独特的魅力与才华,二人在华语乐坛都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其音乐风格与艺术造诣都展现出非凡的高明之处。

彼时,齐秦已然声名大噪,接连发行了三张专辑。直至1988年,他凭借一首《大约在冬季》再度红极一时。

同一年,刘欢主要以翻唱歌曲为主,还发行了专辑《敢爱敢追》。在这张专辑里,收录了一些齐秦的作品,像经典的《大约在冬季》便赫然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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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由于时间尚早的缘故,刘欢并未卷入版权方面的纠纷。甚至在后续节目录制时,他还以评委身份对齐秦的唱功进行了点评。

刀郎的经历与邓紫棋有着某些相似之处。例如,刀郎也曾频繁卷入法律纠纷,登上法庭的次数竟多达几十次。

时间回溯到2010年,降央卓玛翻唱了刀郎的《西海情歌》,凭借独特的嗓音与深情的演绎,迅速在乐坛走红。此后,在众多商业活动的舞台上,她也常常选择演唱这首经典的《西海情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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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致使不少网友误以为降央卓玛是《西海情歌》的原唱,实则这首歌是由刀郎亲自作词、作曲并演唱的。

降央卓玛与刀郎同为老乡,起初降央卓玛也未有所出格之举。然而,她却未懂得适可而止。除频繁现身各类商业活动外,就连刀郎的《西海情歌》,都被她唱成了自己热门歌曲榜的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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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双方对簿公堂。刀郎确实曾将《西海情歌》以及另外两首歌曲授权给了北京的一家音乐文化发展公司。不过,在《授权确认暨申明书》中,刀郎郑重表明,包含《西海情歌》在内的这三首歌,从未授权给降央卓玛进行演唱。

在历经双方多轮庭审的交锋后,刀郎最终赢得胜利。降央卓玛与湖北的一家文化公司被判定构成侵权,需共同承担75000元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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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而言,刀郎与邓紫棋的经历,尽管在性质上存在一定差异,却也不乏相似之处。从刀郎对版权的重视以及他所出示的《授权确认暨申明书》等方面,皆能彰显出他的精明与周全。而他最终得以胜诉,无疑与这些细致的举措有着莫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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