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中的技术要求有以下6项。

(1)温度计玻璃

应光洁透明,不得有裂痕及影响强度的缺陷,在标尺的范围内不得有斑点、气泡及影响读数的缺陷。

(2)感温液体和液柱

温度计中填充的感温液体应纯洁,无气泡和杂质。液柱不得中断、倒流、自流和难甩。升温时不得出现显见的停滞或跳跃现象,降温时不得在管壁上留有液滴或挂色。

(3)标尺和标志

温度计标尺的分度线应与毛细管的中心线轴垂直。分度线数字和其他标志应清晰、准确。

(4)感温泡、中间泡和安全泡

棒式温度计的感温泡直径不应大于玻璃棒的直径。温度计中间泡上端距主标线下端第一条标度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mm。温度计安全泡呈水滴状,顶部为半球状。

(5)示值稳定性

标准和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经稳定性试验后,其零点位上升和下降的误差均不得超过分度值的1/2。

(6)示值准确性

温度计允许误差限由温度计的测量范围和分度值确定,其中全浸式温度计示值误差应符合表2-6规定,局浸温度计示值误差应符合表2-7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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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启邦(工控一体化纵深服务生态平台)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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