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持续在温江区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
严查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违规载人、
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下面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交通违法者:许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5日
违法地点:凤溪大道北段
案例二
交通违法者:郭某
交通违法:侵走机动车道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5日
违法地点:鱼凫路
案例三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7日
违法地点:永宁大道
案例四
交通违法者:乐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五
交通违法者:谢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六
交通违法者:石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七
交通违法者:向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提示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
按道行驶,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成都温江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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