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

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持续在温江区

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整治

严查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违规载人、

闯红灯、逆行、不戴头盔等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下面曝光一批电动自行车

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希望广大骑乘人员引以为戒

案例一

交通违法者:许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5日

违法地点:凤溪大道北段

案例二

交通违法者:郭某

交通违法:侵走机动车道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5日

违法地点:鱼凫路

案例三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7日

违法地点:永宁大道

案例四

交通违法者:乐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五

交通违法者:谢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六

交通违法者:石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案例七

交通违法者:向某某

交通违法: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6日

违法地点:锦泉街与光华大道三段交叉路口

2024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可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成都交警十一分局提示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

按道行驶,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成都温江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