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有人还在争论“容貌是否能成为资本”的时候。

“常熟第一美女”顾春芳早已凭借出众外貌在短短四年中非法敛财17亿元。

她以“借贷”为名构建起庞大的资金链,最终积累数十亿财富,过着奢华无度的生活。

然而无论曾经多么风光,等待她的终究是法律的严惩——死缓。

美貌作为敲门砖

顾春芳的父亲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担任要职,母亲则出身基层干部家庭。

这样的成长背景,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属于较为优渥的家庭。

父母对顾春芳极度宠爱,几乎是有求必应,养成了她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习惯。

后来家人安排她在一家国有企业从事文职工作,这份令人羡慕的“铁饭碗”,却被她认为单调且收入微薄。

年仅20岁的她选择进入供销社,成为一名化妆品销售员。

她天生丽质、身材修长、谈吐得体,善于察言观色与人周旋。

凭借这些优势,她迅速成长为部门业绩最突出的销售代表。

在推销过程中,她频繁接触富裕阶层女性,目睹她们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内心产生强烈向往。

从此萌生了利用自身外貌实现财富积累的想法。

1992年,她报名参加模特训练课程。

恰逢常熟市拍摄城市形象宣传片,顾春芳因容貌出众被选为主角。

一时间,她的照片张贴在常熟街头巷尾,赢得“常熟第一美女”的称号,借此成功打入政商圈层,结识众多权贵人士。

面对富商提出的包养邀约,她断然拒绝。

她志在成为身家不菲的企业主,坚信自己的美貌足以换取巨额财富。

被欲望撑大的野心

2000年,顾春芳认为已具备创业条件,正式投身商海。

最初开设高端服装店,随后又拓展美甲业务。

但由于长期沉溺社交应酬,忽视经营管理核心环节,导致门店持续亏损。

为维持高额开销,她开始借新还旧。

店铺选址均位于黄金地段,年租金高达十万元以上,但营业额始终难以突破百万。

资金缺口不断扩大。

2003年,为填补债务漏洞,她向商人王某借款一百万元,并承诺支付三成年息。

为了塑造守信假象,她用新贷偿还旧债利息。

发现这种模式见效迅速后,她开始系统性地策划“高利贷=投资回报”的骗局。

2006年起,顾春芳伪造各类商业合同增强可信度。

她虚构内蒙古煤炭贸易项目,谎称每吨计划煤可获利两百元,并编造电厂合作文件。

为使虚假材料更具说服力,她甚至使用图像处理软件制作公章和审批文件,手段极其隐蔽。

此外,她雇佣演员扮演高层干部子弟陪同出席活动,对外宣称自己是“省级领导千金的密友”。

通过这种身份包装,成功骗取各界信任,受害者不仅包括企业主和普通市民。

更有部分公职人员参与其中,承诺给予三成五的年收益,诱使他们投入全部积蓄。

短短四年内,她非法募集资金达17.68亿元,其中逾三亿元用于个人挥霍。

购置八百万元豪宅,衣柜堆满爱马仕手袋,佩戴订制珠宝,每周消费高达五十万元,甚至购入清代古董瓷器。

然而,这种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奢靡生活终究难以为继。

跑路的美女老板

察觉资金链断裂、催债压力加剧,顾春芳意识到骗局即将暴露,决定携款潜逃。

2012年,投资人发现其店铺突然停业,别墅也被抵押。

这才惊觉可能遭遇诈骗,纷纷向警方报案。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发现,顾春芳注册的一千万注册资本贸易公司实为空壳,验资完成后资金即被转移,其弟顾春健仅为名义股东,并未参与实际运营。

2012年3月,预感事情败露,她启动逃亡计划。

原打算持假护照前往新加坡,因证件不全未能成行,转而考虑整容逃避侦查。

3月27日,警方在其上海住所将其抓获时,她正接受眼部手术恢复期。

为抗拒抓捕,她竟持剪刀刺向颈部试图自残。

所幸民警及时控制,避免发生致命后果。

在其随身行李中查获大量伪造合同、现金二百万元及整容前后对比照片。

2013年10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此案。

法院认定顾春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投资项目骗取巨额资金,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及抽逃出资罪,依法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8月,终审判决维持原判。

结语

过度宠溺的家庭教育使顾春芳自幼养成虚荣骄纵的性格,将美貌异化为谋取暴利的工具,最终反被贪欲吞噬。

受害群体也并非完全无辜。

统计显示,有八成投资者明知高息融资违反规定,仍因贪婪驱使冒险参与。

甚至有人借贷投资,在察觉异常后,出于对资金来源问题曝光的担忧,迟迟不愿报案,间接助长了骗局的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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