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在明真的是老谋深算,瓦解检察系统的草案已经出来了,可以说是既顾全大局,又斩草除根,而韩国检察系统的超级司法权力,又到底为何那么大呢?

7月2号,检察系统的首脑,大检察长沈雨廷正式发表了卸任演讲,相比于此前的辞职表态,卸任演讲里,沈雨廷正面回应了李在明政府的检察改革,他是这么说的。

“对于检察机关的功过和作用,可能会有人提出批评,但政府推动的、旨在下放检察机关调查和起诉权的检察改革,必须经过慎重的讨论才能实现。”

“超越纠正检察机关错误行为的范围,而废除其在所必须的正常职能,这对国民和国家来说都不是正确道路。”

而沈雨廷所说的“改革用力过猛”,其实就是法务部候任部长郑成湖所提出的“三院改革案”,这个所谓的检察系统“三院改革”,相比于共民党内,完全废除检察系统的“检察废止案”,要温和很多。

核心要旨在于,将现在检察系统的三大权力,起诉权、侦查权以及警察监护权,分给新设立的三个机构。

首先是所谓的“检察院”,继承现在的检察官僚系统,分得警察监督权也就是监督调查的权力,但由于行政安全部已经着手废除警察厅,由国会新设的警察委员会代替,而警委会是内阁级机构,级别是高于新设的检察院的。

所以,这个检察院到底能不能,以小制大,其实是一个问题,更大的可能是,警察监护权降级变为了“调查监督权”,只负责监督新设的“重案调查院”。

“公诉院”则是分得了起诉权,裁量权,这两个权其实是一块的,裁量权在于,定义一个案情,是重罪还是轻罪,起诉权则在于,是否起诉像李在明的公职选举法案,本身都是小事儿,充其量就是一个不当言论。

但检察系统要较真,小题大做,先裁量一个刑事重罪,然后予以起诉,小题也变成了大事儿,现在这个违选案,其实都威胁着李在明。

最后,则是“重罪调查院”,这个改革拟设的机构,则在预期分得“侦查权”,但警察委员会已经在筹备,直接侵夺的检方权力,其实就是侦查权,所以这个拟设的重调院的侦查权,肯定是会缩水的。

而这么一个瓦解方案,甚至还被称为温和改革,因为共民党内还有一个“完全废止案”。

当然,这其实是老把戏了,典型的“调和政治”,鲁迅说的好“你说要开窗,他不同意,但如果要拆屋,他就同意开窗了”。

共民党在最高大法院的改革上,也用了类似的花招,虽然是老套路,但确实可以降低民意不满。

好用。

而李在明老谋深算,对检察系统斩草除根,就是因为韩国检察厅,尾大不掉。

韩国的厅级机构很多,但自称是“大某某厅”的,只有大检察厅一家,其他厅级机构的首脑,叫做首席专员,而大检察长则被称为首长,因为检察厅虽然是法务部的外部机构,但大检察长的待遇却是部长级。

实权,更是超过了上司法务部长,但任命,却又不需要经过国会。

最关键的在于,因为司法独立原则,所以无论是韩国总统,还是法务部长对于检察系统都只有“调查指挥权”,这个指挥的程度,就看检察系统听不听话了。

朴槿惠就是被检察系统反噬的典型,文在寅也差点被尹锡悦给反噬了。

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就是7月2号卸任的沈雨廷,他在成为大检察长之前,本来是法务部副部长,但代理部务,最终却选择成为了法务部下的大检察长。

由此可见,大检察长这个职位,在检察系统人士的眼里,还超过了法务部长。

可以说,检察系统就是韩国政府里的“怪物”,权力大,地位高,自成体系,不受干涉,大检察长更是韩国现代版的“大韩检察节度使”。

所以,李在明政府,对检察系统的改革,是真的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