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本案庭审进入第八天。

笔者认为有必要向持续关注本案的朋友们澄清一点情况:

有朋友称两篇旁听的内容过于详细、还原度高,质疑我是否违反法庭纪律录音或通过某种方式获取了庭审记录?

首先,开庭伊始,围绕“旁听权”问题很多人对法院的最大批评之一就是需要经过两道安检,甚至有人戏称第二次安检是对第一次安检的侮辱。笔者每天上、下午同样也要经过这两道安检,没有携带任何电子设备进入法庭,记录工具仅一笔、一簿、一双手。如果坚持质疑,也请继续质疑笔者,不要无端质疑顺德法院对旁听者双标。

(7月1日、2日两天旁听记录,共52页32开纸张)

其次,各位诉讼参与人均是行业翘楚,显然没有任何理由和必要违规向我透露案件材料。笔者所有公开发布的文章等内容均通过本人实名认证账号发布,自然承担一切责任与后果。

最后,前两日旁听者皆知庭审实况如何,十句话中切题者不过一二,笔者不过奋笔疾书、姑且择要记载而已。笔者文章,实已经过筛选、提炼,保持原意前提下,以读者喜闻乐见的方式重组语句,语音转录式的呈现一来绝无可能,二来相信各位既听不下去,更读不下去。

今天整个上午,是温惠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发表意见。

相比之前笔者对她发言风格的特征归纳,上午发言唯一的不同就是情绪始终很激动,甚至完全无视法官的多次提示,我言我素,当然,法官依然没有强行阻止她。

甚至在她与诉讼代理人、法官发生明显争执的几分钟里,几位辩护人也极为罕见的保持着沉默,完全没有要加入“论战”的意思——法庭在温惠发言的观感上,似乎达成了第一个一致意见!

作为一个听众,尤其作为一个从第一天开始就每天认真旁听的听众,笔者对温惠发言的感受只剩下气愤。

因为她唯一的目的只是粗暴的强迫法庭上的所有人听她说,而丝毫不顾及听众的感受和痛苦,更毫不在乎自己的话是否真实、与案件是否相关,更不用提是否优雅,她甚至自称要让全国人民、党中央都听到——这已经完全是对听众的变相压迫!

从形式上这是一种“布朗运动”式的言语风格,而从内容上,这又是一种无观点式的表达。

“不受约束的公权力”很多人都见过,但笔者,相信也包括法庭上的所有人,第一次难得的在法庭上见到了“不受约束的发言权”是何种样貌,不知道这样的场景是否属于某种特殊的辩护策略。当然,这是一个认真的疑惑,没有任何褒贬。

一句话足以归纳温惠今天上午,甚至她过往所有发言的核心观点:

除非法庭采信她的所有辩解,否则对她来说就毫无公正可言。

同样也可以用一句话作为对听众们的忠告:

除非你相信她所有的话,否则最好不要轻信她的任何一句话。

今天下午,首先是公诉人发问。

公:你说2022年2月18日做笔录后,你打电话给叶华能,问他为什么公安会找你?但是这次笔录中并没有你电话里提及的内容,为什么?

温:我不记得这次笔录内容了,只记得给叶华能打过电话。

公:930万元对应的财务顾问合同你看过吗?

温:记不清了,对这份合同有印象,但是不确定是不是我盖的章。

公:你说是你告诉叶华能宁远喜要买案涉这处房产,叶华能回复要按照上市公司的流程处置,你知道是按照什么流程吗?

温:不清楚。

公:那你有没有转告宝新能源的人?

温:不用我说,我告诉宁远喜了。

公:你确定是宁远喜自说要买这处房产,叶华能也同意了?

温:是的。

公:在辩护人提交的你与梁维谈话录音中,关于房产处置,有一句“我没向叶华能报告,帮了他(宁远喜),是我不对”,是什么意思?

温:案发后很多内部事情我都跟梁维讲过,但是我不确定他代表哪一方。

公:那这句话不属实?

温:不属实,我要考虑叶华能的感受。

公:你向宁远喜传达过叶华能同意他购买这处房产吗?

温:是的。

公:是怎么说的?

温:详细过程记不清了。

公:丁珍珍准备的这处房产财务核算表是谁给你的?

温:叶华能。

公:你是什么时候想起家里保存着这张核算表?

温:2022年,我复印回家的。

公:是被传唤前想起的吗?

温:不是,公安找过我后,我认为这张表与案件有关,就放到家中了。

公:后来2022年5月、7月你都讲过这处房产价格的形成过程,但你只说是叶华能确定的价格,没说价格形成过程,为什么没有提这个核算表?

温:我认为案子跟我无关……房产价格是宁远喜定的,他答应给我酬劳……我想到什么就说了什么。

随后,诉讼代理人一方,许兰亭律师首先发问。

许:你说叶华能同意以1500万元价格出售房产,有没有限定买家的范围?是公开出售的吗?

温:叶华能要卖什么财物都很随意,也不询价,不公开叫卖,他让我问了当时的租户,租户不买,我回复了叶华能,后来宁远喜说要买。

许:是谁都可以买的吗?

温:需要叶华能同意。

许:你当时是否了解市场价?

温:不了解。

许:有没有做过价格评估、鉴定?

温:我不了解相关的流程。

许:叶华能知道大中公司是谁的吗?

温: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叶华能知道是宁远喜通过一家公司买的,但是他不知道大中公司就是宁远喜的。

许:除了当时租户,你有没有问过其他人是否要买?

温:没有。

许:当时这处房产还在出租?

温:是的。

许:怎么收租的?

温:不清楚。

许:2014年到2021年期间,这处房产共取得1400万元租金收益?

温:我不清楚。

许:这处房产被出售时还有多少年产权?

温:我不知道。

许:过户时,房管局提出价格异常提示,你了解吗?

温:我不清楚。

许:当时你在宝丽华薪酬多少?

温:记不清了。

李二权律师继续发问。

李:案涉房产被卖给大中公司前,权属是谁的?

温:上市公司的,但是我不知道具体哪一家。

李:这处房产的前手交易价格是多少?

温:我不知道。

李:转让前的房屋维护、租金收取是谁负责?

温:我不清楚。

李:叶华能知道收租情况吗?

温:有台账,他肯定清楚。

李:你说1500万元的售价由叶华能确定,具体过程是什么?有定价参照吗?

温:有丁珍珍准备的相关财务资料,计算出的价格1600多万元,叶华能说那就1500万元,其他情况我不知道了。

李:你见过丁珍珍把这些材料给了叶华能吗?

温:是在叶华能办公桌上看到的,上面的笔迹是丁珍珍的。

李:你什么时间询问过当时租户是否要买这处房产?

温:叶华能告诉我1500万元售价后问的。

李:具体联系的谁?

温:记不清了。

李:租户老板说你没有找过他。

温:按照他和叶华能的关系,他不敢说实话。

李:既然叶华能让你卖掉这处房产,你为什么只问了租户,没有再问其他人?

温:主席交代的不着急,我问过一个人就算完成任务了。叶华能很爱面子,他不会公开出售、到处找买家,那样很没面子。

李:宁远喜是怎么知道这处房产要出售的?

温:记不清了,可能是我或叶华能跟他说的。

李:你是否以你母亲的名义在附近买过店铺,而且叶华能对你有价格实惠?

温:是,叶华能900万元卖给我的,价格有照顾我,但是我没询过价,当时周围没有其他转让房子的,价格高还是低没有可比性。

李:宁远喜为什么不直接从叶华能那里买,而是要通过你?

温:我不清楚。

李:按照你的说法,叶华能在公司所有费用都要亲自审批,是一个手不漏财的人,但为什么看不上这处房产,随便就能低价出售,是不是矛盾?

温:当时集团战略转型,处理老旧物业,跟内部管理是两回事,不是一个概念。

李:当时宝新能源的这处房产每年有200万元的租金收益,为什么要以1500万元的低价出售?

温:因为店主、租户经常有纠纷,房地产、土地叶华能都不想要了,只保留两个电厂和成立银行,觉得房产不值钱,具体的不清楚了。

李:谁先提议成立大中公司的?

温:要问宁远喜,我没提过。

李:大中公司是谁办理注册登记的?

温:我只提供了侯某身份证用于登记,宁远喜具体交代注册公司的事情。

李:50万元注册资本是谁出的?

温:我不知道,宁远喜给我转过50万元,我转给了侯某。

李:大中公司是谁实控?

温:不清楚,应该是宁远喜,跟我没关系。

李:跟你无关为什么你要安排黄某管理大中公司的公章、账目?

温:是宁远喜让我找黄某,帮他代收租金,我同意了。

李:宁远喜和你之间有无二八分成的约定?

温:宁远喜让我帮他忙时,跟我说这个房子现在虽然不值钱,但是以后肯定会拆迁重建,说到时候给我点股份参与投资,我没有要,没有二八分成的说法。

李:大中公司跟你到底有无利益关联?你为什么要安排侯某、黄某协助宁远喜?而且之后你还帮忙还过贷款?

温:我只是把侯某的身份证借给宁远喜注册公司、开银行户,黄某帮他代收租金是我同意的,因为她平时比较清闲,但不是因为我在大中公司有利益。

李:大中公司从工商银行贷款,是谁联系的银行?是你吗?

温:记不清了。

李:当时的贷款额度是多少?

温:2400万元。

李:这处房产出售价1500万元,但是抵押给银行却能贷出2400万元,差额很大,你认为是什么原因?

温:这是专业的事情,我说不清楚。

李:当时工商银行对这处房产的评估价是多少?

温:不清楚。

李:银行说是评估了4000万元,你知道吗?

温:不知道。

李:大中公司跟你有资金往来,向你转过多少钱?

温:不清楚。

李:给你转的是什么钱?

温:是宁远喜归还我的借款,他和大中公司都还过。

李:你能证明这是归还你的借款吗?而不是分红款?

温:我借出100他还100,人民币上又不会写是什么钱。

李:你安排过其他公司帮大中公司的贷款走账吗?

温:因为贷款不能直接进到大中公司,需要找工程类的公司走一下账,我找了一家,但是我记不清是谁告诉我要找的,具体过程我不根据,不清楚。

李:你说跟大中公司没有关联,但是每次大中公司的事情你都协助的很好,为什么冒着风险也要帮忙?

温:不清楚……

李:2022年1月,微信上你给宁远喜发了一条消息说“共克时艰”,是什么意思?

温:不记得了。

李:后面宁远喜给你发消息“谎言千遍成真理……向关键人传递关键信息……发挥你的独特作用……替宁远喜赢回去”,都是什么意思?

温:不知道,应该问宁远喜。

李:2022年2月你跟宁远喜聊天两次称呼叶华能为“老货”,为什么贬损他?

温:这不是贬损的意思,当面我也这么叫,有时候他也这么自称。

李:宁远喜在聊天中骂宁远喜“死鬼、王八蛋”,你为什么没有反驳?

温:他们当时矛盾很大,宁远喜被免除了职务,是他发牢骚,骂人可以理解。

李:宁远喜给你发了几条诬告陷害罪相关的新闻和法规,是否让你转告叶华能?

温:不记得了。

李:你给宁远喜发过一张图片,应该是你刚接受完公安讯问离开,为什么你让宁远喜尽快回广州

温:没印象了。

随后,宝丽华集团诉讼代理人李律师发问。

李:你在宝丽华集团担任什么职务?

温:总经理。

李:你的具体职责?

温:执行叶华能对指令。

李:你有没有财务审批权?

温:没有,我要听叶华能对。

李:为什么卷宗显示,黄某给你发了多份合同需要你审批同意?

温:当时监管调查内幕交易的事情,叶华能不在,我们电话联系,我代替他审批。其他的都是我传达叶华能对意见,具体记不清了。

李:叶华能让你支付930万元顾问费,具体是如何交待的?

温:他说要向江西银行付930万元财务顾问费,宁远喜会给我资料,让我拿到后填付款单。

李:这笔款付给谁?

温:他没说。

李:付款单上有收款公司名称,是谁写的?

温:记不清了,是我写的,案发后我才知道是宝献公司。

李:宝丽华之前有无发过其他项目奖励?

温:每个人都发过,具体哪个公司发的记不清了。

李:你收到过没有?

温:我收过叶华能和两家公司发的奖金。

李:都是付到你个人账户吗?

温:不清楚,到我账上就是我的。

李:有没有需要让员工专门成立公司收取奖金的情况?

温:宁远喜不是普通员工,公司也经常有通过其他公司走账的情况……具体不清楚,我不是财务。

李:普通员工都是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奖金?

温:我没这么说,我的都是支付到我个人账户的,其他的不清楚。

李:支付给你的奖金是税前还是税后的?

温:不清楚,到我账上就是我的。

李:宝献公司是谁的?

温:不清楚。

李:宝献公司向大中公司支付过320万元,然后大中公司又把这笔钱分别支付给了你和黄某,为什么?

温:不知道,记不清了。

李:你和宁远喜有无其他生意合作?

温:没有。

李:在你和宁远喜的聊天中,宁远喜希望你向相关领导传递消息,但是你说是领导主动找你的,谁说的是真的?

温:是领导找我的,宁远喜没有让我找过领导。

最后,钱列阳律师补充发问了几个问题。

钱:大中公司为什么要转账给你?

温:宁远喜归还我的借款。

钱:他还了你多少钱?一共几笔?

温:记不清了。

钱:宁远喜都是通过大中公司向你还款吗?

温:记不清了,大中公司是他的。

本案原定的开庭计划是明日结束庭审,但目前看来庭审还远远没有结束。明天,辩护人对温惠的发问预计能够结束,后续庭审安排静待明日法庭的新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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