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经县民政局请示县政府同意并批复(陇政发〔2025〕81号),准予使用,特此公告:

序号

批准时间

标准地名

类别

所在区

地理位置

1

2025年6月26日

全称:陇西县“崂山公园”

简称:崂山公园”

公园

巩昌镇

位于巩昌镇城区药都大道与北园路交叉路口:
东界:龙庭御景北门(接药都大道)
西界北园路规划绿线
南界:龙庭御景用地红线
北界:药都大道南侧辅路

来源:陇西民政〡编辑 整理: 掌上陇西

【版权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征稿邮箱:50169220@qq.com

合作请添加小编微信号:zhangshanglongxi

掌上陇西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广告发布|便民信息|本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