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纪委监委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纪律提醒
时值高考、中考升学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坚决遏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等不正之风,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市纪委监委重申有关纪律规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做到:
九个严禁
严禁不按规定报备或报少办多、分期分批操办;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物,安排下属、同事到场帮忙,或者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经营场所操办;
严禁用公款支付、报销或者变相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严禁本人或者通过、授意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或者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发布相关事宜邀请参加;
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等;
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豪华“炫富”、低俗恶俗等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严禁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存在其他侵犯国家、集体以及人民利益的行为;
严禁借“升学宴”“谢师宴”之机给领导干部赠送明显超出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
严禁借“升学宴”“谢师宴”之机组织或参与违规吃喝等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521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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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