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仍然是一条不起眼的新闻。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调解的一起离婚案。

黄某与孙某通过婚介机构相识,认识当天便约定结婚,并定下15万的彩礼。

黄某支付彩礼的次日,双方如约登记领证。

但婚后,俩人只一起生活了3天,孙某便不再与黄某见面。

所以黄某就把孙某告了,要求离婚,并返还全部彩礼。

随后法官调查发现,孙某此前已经有过4段婚姻,并且每段婚姻都有3个共同特点:

相亲认识、迅速结婚、高额彩礼。

更离谱的地方在于,孙某与黄某登记领证的日子,也是她上一段婚姻离婚的日子。

至此,事情已经明了,孙某就是个婚托。

但与我们过往认知不同之处在于,孙某是个狠人。

传统的婚托,是跟婚介所、相亲网站合作,由婚介机构收取中介费,然后私下分红。

婚托先跟人谈着,等拿到钱后,再找个理由分手,拍屁股走人。

虽然片叶不沾身,但是赚得少,而且这些年打击得也厉害,风险也大。

但孙某这种狠人,属于那种“舍得孩子,要套大狼”。

她们不在乎身份名誉,所以跟你真结婚;更不在乎贞洁口碑,所以也跟你真过几天。

证也领了,觉也睡了,十来万彩礼是结婚市场的行情,要得一点不过分。

算下来,日工资好几万,只要对自己够狠,这钱不仅挣得快,还安稳。

我看到评论区有网友说,这是诈骗,违法。

错了,至少我没看到定性为诈骗罪的先例,因为人家是真去领了证,并未骗婚。

事情进展也是如此。

最终潜江市人民法院调解结果是,解除婚姻关系,孙某向黄某返还彩礼。

注意,这是调解,不是宣判。

看起来这结果也很公正,但别忘了,孙某还有前四次婚姻呢。

前四次,孙某也退还了彩礼吗?

还是她前面4任丈夫,为了家丑不外扬,选择了吃哑巴亏?

02

上面这个问题的答案,大概率是否定的。

我拿最高法今年年初,分享的另一个典型案例来说明。

山东济南,小周经人介绍与小自己8岁的小玲相亲。

双方见面后,十分满意。

小周按照当地习俗,痛快支付了8.6万彩礼,俩人随后领证结婚,从相识到领证全程不超过1个月。

但婚后,小玲找各种理由不跟小周同住,期间还多次索要零花钱、首饰。

小周不给,小玲就吵架。

一次吵架后,小玲回了娘家,自此不接电话不露面。

之后就是同样的剧情,小周把小玲告到了法院。

法院一调查,发现小玲在4年内竟然涉及3次离婚案。

并且每段婚姻都是相亲认识、迅速结婚、拿到彩礼、玩消失、随后离婚。

同湖北的黄某一样,这一次,法院判定小玲退还彩礼8.6万。

但是法院判决里同时提到:

小玲在之前两段婚姻关系解除之后,均未退还彩礼。

小玲给出的理由正是,结婚已成事实,不同意归还。

03

今天的故事还没讲完,因为还有比湖北的孙某和山东的小玲,更狠的人。

这次事情发生在河南。

素材源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离婚纠纷案。

2022年3月,男子小亚经媒人介绍,与女子小霜相识。

二人于同年5月登记结婚,小亚给予小霜18.6万彩礼。

同年7月,小霜怀孕,当月因胎儿异常进行流产手术。

流产后,小霜即起诉离婚,小亚同意离婚,但要求返还18.6万的彩礼。

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但不支持返还彩礼。

小亚不服,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发现,小霜在跟小亚结婚前,已经与6名男子结婚,并且每次都是婚后快速怀孕,然后打胎,继而离婚。

当然,更大的相同点是,每次婚姻都收取了高额彩礼。

最后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小霜所收小亚的彩礼应当返还,但鉴于小霜怀孕并流产等事实,判决小霜返还小亚10万元彩礼。

为什么说小霜更狠?

人家是下血本,不仅证也领,觉也睡,连孕都怀,也不怕伤身体,打胎都打了6轮。

当然,这样下血本,收益必须也更稳定。

哪怕法院查出来有前科,18.6万彩礼也只判决退10万,依然稳赚8.6万。

04

前些年,有句话很流行。大概是说:

你以为一夫一妻制保护的是女人,消灭了三妻四妾的陋习,提高了女性地位。

但其实,一夫一妻制保护的是男人,如果不是一夫一妻制,女人宁可当易烊千玺的1001房姨太太,也不会嫁给矮矬穷。

当然这只是一句俏皮话,如果一定要较真,一夫一妻制,肯定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体现,既保护了女人也保护了男人。

但早年间,我曾在微博上看到一个案例,是一个网友的自述,说如何利用一夫一妻制的bug,逆袭改命。

故事大概如下:

我来自一个内地县城普通家庭,读书不错考上了上海的一所大学,自认颜值在班级里中等偏上。

在大学里谈过几次恋爱后,我发现绝对不能再和屌丝发生任何纠缠,和屌丝在一起,无论是对自己个人能力还是财富升级都没任何意义,纯粹是浪费感情和时间。

但同时我也发现,我看得上的男生,普遍看不上我,最多就是想短择,跟我玩玩。

所以这帮男生更不能碰,他们对我这样的女生比屌丝还抠门,觉得我就是倒贴的。

多年的观察和学习,终于让我发现了现代社会一夫一妻制的bug:

就是对有钱的精英男人来说,一夫一妻制的本质是对他们的限购,不许合法纳妾伤害了他们的利益,可他们有这方面的生理和心里需求。

但富人不和我结婚,却不在乎多我一个情人,他们对情人的要求就是听话、不闹,不给他们原本的生活制造麻烦。

而富人普遍有个特点,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意识非常强,所以只要你认清自己的位置,每个月几万的零花钱没问题。

想想当年和屌丝谈恋爱,为了几干块都能不停吵架,就觉得自己那时候很幼稚。

如今我拿到这些钱后,也不乱花,读研、留学,都用在了自我提升上。

当我自己提升以后,发现想和我结婚的男生,层次也提升了。

现在的我,留学归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也有自己的存款,还有一些资产。

最关键的是,快结婚的男友,也是上海中产之家的国企小领导。

如今他们家也觉得我的条件配得上他,要是换以前,人家根本看不上我。

再看身边不少姐妹,因为家里条件不好,又自我设限,跟屌丝谈恋爱结婚,日子过得一地鸡毛…

网友的自述到此为止,最后的意思,大概就是给那些如同曾经自己一般处境的姐妹,提供一条逆袭改命的路径。

05

今天写这篇稿子,用意不在于攻击谁,甚至都不想评价这位网友的选择。

因为不论你认可与否,这都是一部分的社会现实。

打小三、包二奶的新闻那么多,说明确实有很多人选择走这条路。

还要说明的一点是,我也没有歧视女性的意思。

因为有一个小三,就有一个包养小三的男人;有一个嫖娼的男人,就有一个小姐。

所以,渣男和渣女在数量上,大抵是对等的,没有谁更不堪,谁更卑劣。

在「渣」这件事上,只关乎人性,不关乎性别。

我想说的是,在这一类新闻的下方,那些互相攻击的男女们,不要再去挑起极端的性别对立了。

如果你是一个男人,觉得女人多捞女,利用彩礼和婚姻,去谋利去改命,甚至如同前文的职业婚托,那你就别执着于传宗接代呗。

你觉得结婚是自己吃亏,那你别结呗,特别是相亲一个月,拿出18万买本结婚证那种。

你不做这事,大冤种自然轮不到你来当。

破口大骂全体女性,没有意义,也改变不了什么。

一边骂渣女,一边「跳火坑」,才是又好蠢又好笑。

真的自己各方面条件都够好,自然能遇到真心想过日子的女孩,骗子都近不了你的身。

同样的,如果你是一个女人,觉得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纯纯享受婚姻红利,结婚就是娶回家一个免费劳动力,那你也别结就是了。

自己好好挣钱,买得起车房、用得起吃穿,大好世界等着你去看呢,哪有闲工夫出来充当田园女权。

别一边借婚姻提高生活条件,甚至一边靠生孩子套牢婚姻,一边骂男人丧偶式育儿,这也怪恶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