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近日,央行印发了《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自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规定,从业机构开展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客户单笔或者日累计金额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现金交易的,从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办法》所称“从业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从事贵金属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贵金属”是指黄金、白银、铂金等及其铸币、标准条锭、制品、中间产品和精炼后的原材料等,“宝石”是指钻石、玉石等天然宝石的各类原材料及首饰、制品实物形态。

来源 :中国人民银行、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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