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加强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东营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01
违法人员:吕某
违法时间:7月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违法人员:尹某某
违法时间:7月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违法人员:程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6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7
违法人员:丁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违法人员:徐某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9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10
违法人员:郑某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
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模拟实验
(未戴头盔的西瓜)
(佩戴头盔的西瓜)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结果截然不同!同样,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戴头盔和戴了头盔所遭遇的后果更是不同...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小头盔”守护“大安全”
交通安全,从“头”做起
为了您的安全
请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丨开发区大队
编辑丨朱金旭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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