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 安全常在”

安全头盔在日常出行中

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是骑乘人员在遇到危险时

保护人身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

死亡率下降40%

加强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东营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01

违法人员:吕某

违法时间:7月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违法人员:尹某某

违法时间:7月1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违法人员:程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4

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违法人员:王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6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7月2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7

违法人员:丁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8

违法人员:徐某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9

违法人员:张某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10

违法人员:郑某某

违法时间:7月3日

违法地点:东三路与府前大街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

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

骑乘者一旦发生事故

头部与坚硬的物体产生碰撞

无异于以卵击石…

模拟实验

(未戴头盔的西瓜)

(佩戴头盔的西瓜)

在巨大的冲击力下佩戴头盔与未佩戴头盔的西瓜结果截然不同!同样,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未戴头盔和戴了头盔所遭遇的后果更是不同...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小头盔”守护“大安全”

交通安全,从“头”做起

为了您的安全

请佩戴安全头盔

来源丨开发区大队

编辑丨朱金旭

审核丨范晓辉 陈艳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