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上海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崔飞(时任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融资部负责人)因以贷收费,被警告。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杨凯(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小微金融发展三部总经理助理)
沪金罚决字〔2025〕136号
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
上海金融监管局
2
夏青青(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小微金融发展四部总经理助理)
沪金罚决字〔2025〕137号
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
上海金融监管局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沪金罚决字〔2025〕138号
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按规定监督检查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票据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罚款380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4
王海萍(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公司金融发展一部总经理)
沪金罚决字〔2025〕139号
经营性物业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处罚款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5
张竺华(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域业务发展部总经理)
沪金罚决字〔2025〕140号
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处罚款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6
沈旭初(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虹口支行行长)
沪金罚决字〔2025〕141号
信用证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处罚款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7
刘洋(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北新泾支行行长)
沪金罚决字〔2025〕142号
个人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
上海金融监管局
8
卢轶琛(时任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易银行部总经理)
沪金罚决字〔2025〕143号
票据贴现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警告,处罚款5万元
上海金融监管局
9
崔飞(时任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宗商品融资部负责人)
沪金罚决字〔2025〕144号
以贷收费
警告
上海金融监管局
转自:金融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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