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取钱”=犯罪!
绛县公安抓获2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
帮人“取钱”也会犯罪?
看似普通的线下"取钱"
实则是为电诈团伙转移赃款的犯罪行为
近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三队接到上级下发的线索后快速反应,抓获2名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嫌疑人。
经查,犯罪嫌疑人侯某、史某因生活拮据,通过互联网了解到“职业取款人”这一高薪兼职,在明知是违法犯罪的前提下,为非法获利,联系其上线提供自己所在的地址,用于接收受害人的银行卡,并根据其上线的安排先后流窜至曲沃县、翼城县、襄汾县等地,通过银行ATM机提取现金交于上线,帮助转移赃款。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史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绛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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