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婚姻关系的解除不仅代表夫妻感情的结束,还涉及共同财产的分割。然而实践中存在许多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并不了解,甚至存在一方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现象,进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近日,山亭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发出了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督促双方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平等保护离婚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

2021年张先生与李女士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当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已实际分居多年,张先生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李女士离婚。

审理过程中,李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提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请求。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厘清双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保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平分割,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并附《财产申报表》《如实申报财产保证书》,要求当事人如实、全面、准确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并告知了当事人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

张先生和李女士收到后,在承办法官引导下如实向法院申报了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依据申报内容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梳理,围绕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开展调查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双方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法律支持丨刘彤 15863205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