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曲沃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成功腾空一处被执行人非法占用的房屋,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案件经过
衡某与张某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经本院判决,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空其四间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还给衡某。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未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腾空房屋的义务,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收案件后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以与申请人执行人协商处理为由,故意拖延执行,在宽限期内未将房屋腾空。在法院向其送达腾房公告、限期腾房通知书后,张某某仍未主动腾房。
执行现场
面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藐视法律的恶劣态度,法院执行局决定强制腾退房屋。在腾退行动前制定了详细、周密的腾房预案,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父亲在腾退的房屋中居住,针对有可能发生的冲突性事件,做了充分的准备,责任到人、分工明确,确保此次执行行动的规范、安全。为保证此腾房行动的公平、透明,执行局组织20多名干警,并邀请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到场见证、监督。
执行现场,法警大队的法警们一到现场便拉起警戒线,清退无关人员,保证腾退工作有序进行。“这个房子就不是衡某的,凭什么让我搬离?”被执行人年迈的父亲情绪十分激动,试图闯进现场阻挠执行。面对突发情况,执行干警立即采取强制措施,将其带离执行现场,又安排专人对其释法明理,告知其阻挠执法的后果。被执行人在法律的威慑下,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错误行为,最终配合法院工作,在财产移交清单签字确认。法院执行局最终将房屋腾空后,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衡某。
郑重告诫
本院郑重告诫所有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被执行人,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不要试图逃避法律责任。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抗拒执行,必将受到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拒执罪”,受到刑事处罚。
来源:曲沃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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