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关于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范围。

敏感信息、涉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其被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后极易引发盗窃、诈骗、敲诈勒索等关联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这是认定公民个人敏感信息应当考量的关键因素。

资深刑事辩护律师、从事刑辩业务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解答:

整体而言,对于公民个人敏感信息的认定宜从严把握,严格限制其范围。例如,对于行踪轨迹信息,只宜理解为GPS定位信息、车辆轨迹信息等可以直接定位特定自然人具体坐标的信息。又如,对于房地产中介等将房产信息非法提供给装修公司,主要用于推销业务,不太可能涉及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通常也不宜将相关信息纳入"财产信息"范畴。

2.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诈骗罪的并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使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据此,对于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构成数罪的,应当依法予以并罚。

3.关于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计算。

根据《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解释》第11条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情况,对涉案公民个人信息的数量应当按照如下规则把握:

(1)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计算。实践中可以综合考虑实践交易规则和习惯,准确认定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特别是,有些情形下""一条"公民个人信息应当理解为"一组"公民个人信息。

(2)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又出售或者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不重复计算;向不同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出售、提供同一公民个人信息的,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累计计算。

(3)对批量公民个人信息的条数,根据查获的数量直接认定,但是有证据证明信息不真实或者重复的除外。

此外,由于涉敏感信息的案件入罪标准较低,50条或者500条即达到入罪标准。基于此,对于敏感公民个人信息不宜适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解释》第11条第3款的规定,而应当逐一认定。

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253条之一的规定,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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