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甘肃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工作研讨会,酒泉市检察机关派员参会,并围绕“以传学讲学赋能新时代检察工匠”作交流发言。

近三年来,酒泉市、县两级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围绕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目标,聚焦政治素养与履职能力双提升,积极探索、敢于创新,以举办“外出培训干警学习成果交流”系列讲座为小切口,启动传学讲学引擎。

构建“三位一体”讲学体系 筑牢检察工匠基石

推行讲学制度化,从“选修动作”到“刚性责任”。着力打通知识传递与经验传承“双循环”,推动教育培训由“单向输入”向“共生共创”跃迁。建立“训后必讲”机制,参加最高检调训、主题班培训的干警须在训后15日内提交《学习成果授课提纲》,30日内完成部门或全院、全市业务条线层面述学讲学,做到“一人受训、全员受益”,切实高质有效地实现学习资源互通共享最大、最优化。自2022年10月学习成果交流讲座开讲至今,两级院共举办学习交流讲座28期,受训人员4300余人次。

搭建多元共享平台,从“零星分享”到“生态共建” 。酒泉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业务带头授课,引导鼓励两级院干警依托“检察业务沙龙”、“青年检察官说”、“微课堂”等灵活多样的平台,以前沿理论探讨、新型案件解析、办案技巧传授为主开展传学讲学。肃州区检察院每月举办一期“青年干警讲堂”活动,敦煌市检察院开办“检察官小课堂”由干警分享专业所长,酒泉市检察院在线上开设“酒检君说”专栏,以案释法的同时传递检察官办案感悟。积极实行“办案复盘”制度,主办检察官牵头组建讲学小组,把新型疑难案件、典型瑕疵、无罪案件作为示例,通过流程拆解、难点攻坚、教训反思形成《办案指引手册》,汇编刑事办案“错题本”,致力达到纠错一次、警示一线、规范一片的效果。

强化跨域式联动,从“资源洼地”到“蓄能高地”。落实“请进来讲”“走出去学”培训制度, 组织全市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条线人才库的业务骨干、参加业务竞赛获奖的检察干警赴基层院、薄弱院开展“送教讲学”,将先进理念、成熟经验和有效做法直接输送到办案一线。积极主动邀请同级公安、法院以及相关部门同堂参加学习交流,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尺度。与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签订检校共建协议,在酒泉市检察院设立实践教学与研究基地。践行跨区域检察机关之间互派骨干进行专题讲学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6月初在酒泉市举办的酒嘉两地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业务培训班是跨区域协作机制的生动实践。

聚焦“四维能力”精准赋能 淬炼工匠核心素养

精准对接实战需求,建立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机制。年初通过谈心谈话、调研座谈、案例复盘等方式,全面梳理各业务条线、不同层级干警的能力短板和培训需求,科学规划“配餐”,制定年度培训计划。采用案例研讨、实训演练、业务竞赛等活动“练兵”。今年,在全市刑事检察业务条线部署开展“五力”提升实务联训,严格落实刑检业务“两必学”制度,通过举办公诉人及未检业务竞赛,帮助干警在贴近实战的环境中提升业务能力,锻造坚韧品格。

建立师资库和典型案例库,在检察实务中深入开展理论研究。采取“理论培训+基层调研+案例培育”和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兼收并蓄人才培育模式,围绕检察履职关键环节和新兴领域,持续释放实践课题对检察工作创新的引领、推动效应。2023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21个实践创新课题获立项,8项成果通过结项评审,32项实践经验被省级以上单位推广,26篇理论文章在核心期刊发表或在最高检、省检察院征文获奖,28个案例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拓展培训方法路径,打破单一课堂讲授模式。大力推行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教学,积极运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检答网等线上平台,推广移动学习、碎片化学习。探索“检察官教检察官”、“导师带教”、“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模式促进经验传承与互学互鉴,肃州区检察院推行的“青蓝结对,传帮带教”工作机制成效明显。

抓实“双向驱动”持续发力 激活内生成长动能

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酒泉市检察院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教育培训工作,政治部切实履行主责,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协同联动,有效地将知识传承从“经验式”向“科学化”、从“零散化”向“体系性”升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健全课程评估与结果运用机制。明确每期培训的目标任务和预期效果。严格学员管理,强化学风建设。通过知识测试、能力测评、学员反馈、跟踪问效等方式,对培训项目的设计、实施、效果进行多维度评估,激发参训内生动力。

推动优质资源共享下沉。建立健全市检察院对下辖基层院的培训指导和支持机制。整合优质师资,解决基层院培训资源相对匮乏问题。鼓励区域间、院际间联合办班、共享资源,提升整体培训效益,建立常态化联合培训机制,轮流承办特色专题培训班,实现优势互补。

来源:酒泉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