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通道=生命通道!

它是火灾救援的“生命线”

是危急时刻的“希望之路”

但生活中

总有人缺乏安全意识

在消防通道上违规停车、堆放杂物

此外,“三小” 场所违规住人、

出租屋违规占用首层楼梯间等

情况也屡见不鲜

埋下安全隐患……

7月3日

东莞消防公布了

《东莞市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举报投诉奖励办法》

下月起

举报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即可奖励最高500元!

举报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

在本市辖区内发现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线索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来电举报

拨打东莞市12345热线举报。

来信举报

举报地址为市或各镇街(园区)消防救援机构办公地址。

来访举报

受理形式为专人受理,来访举报受理时间段为工作日上班时间。受理地点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或市镇两级政务大厅莞家“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网络举报

使用“广东省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和咨询信访业务系统”微信小程序,或者登录“粤省事”的消防服务平台、东莞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平台等进行举报。

举报材料

举报人提供的举报材料

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01

举报人的真实身份证明及有效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

02

举报情况说明,包括被举报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现火灾隐患的时间、地点及主要事实等;

03

能够证明举报事项的有关证据,包括书面证据、电子证据及其他形式证据等。

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奖励的标准

应当根据火灾隐患的性质

影响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举报属实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根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

应依法立案查处的

并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

01

被举报事项为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按下列情形给予奖励:

①场所内违规居住1至2人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②场所内违规居住3至9人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
③场所内违规居住10人及以上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02

被举报事项为公众聚集场所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03

被举报事项为堵塞、封闭消防车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给予举报人50元奖励;

04

被举报事项为擅自拆除、停用自动消防设施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经核查为自动消防设施瘫痪不能正常使用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05

被举报事项为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聚氨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经核查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给予举报人300元奖励;

06

被举报事项为在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民用建筑内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未履行动火审批手续、进行公告的,或者未落实消防现场监护措施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07

被举报事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08

被举报事项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事消防技术服务从业条件的,给予举报人500元奖励;

09

被举报事项为其他火灾隐患的,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据悉,该奖励办法

自2025年8月1日起实施

有效期至2030年8月1日

《通知》全文如下

来源 | 东莞消防

编辑 | 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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