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9日,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民警苏立华在辖区执行日常巡逻勤务时,处置一起货车火情,成功为驾驶人挽回财产损失,获当事人诚挚感谢。
当日,苏立华在G80广昆高速南宁市坛洛镇往石埠方向591Km+0m公里处巡逻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右后轮冒烟并伴有火苗。他加速靠近,拉响警笛并喊话让驾驶人靠边停车。确认安全后,苏立华迅速下车用巡逻车灭火器扑救,但因火势过大未能完全控制。他随即让驾驶人用水箱接水灭火,并呼叫过往货车驾驶人协助。
最终,明火被扑灭。为确保安全,苏立华组织持续浇水降温十多分钟,随后与驾驶人检查车辆状况,确认可行驶后让驾驶人低速驶往石埠收费站,自己则驾驶警车全程护送。
“长途出行前务必全面检查车况,谨防小隐患酿成大事故。”抵达收费站后,苏立华结合此次险情向驾驶人普及安全知识。“车上装的都是塑料袋!一路过来都没发现异常,幸好你们及时出手相助!”事后驾驶人感动表示,其车上满载塑料袋从崇左市出发前往南宁市石埠镇,全程未察觉车辆异常,所幸民警及时发现处置。临行前,驾驶人再次对南宁民警的热心帮助表示感谢。
车辆自燃自救方法
1.断电熄火停车。在行驶过程中一旦遇到汽车冒烟、有烟味、明火出现的话,不要惊慌,立即靠路边停车、熄火断电。因为关闭电源能够迅速断开油泵,减少汽油燃烧。
2.离开车厢、报警求救。驾驶人在停车后应迅速离开车厢到安全的位置,并拨打110、119寻求帮助。
3.观察火势自行灭火。为减少损失,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如果火势较小、可控制,可以先自行查看火情,拿车载灭火器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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