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某地一银行女经理利用职务身份诈骗了过亿元,这个女经理诈骗那么多钱大肆消费,但她消费的主要渠道却是给男主播打赏,其中给一个男主播打赏了6000万元,这个银行女经理也太上头了。
这种赃款基本上是很难追讨了,6000万元平台就要分掉50%,如果男主播获得3000万元也花费掉了,最后基本上一分钱都追不回了。
以前也有新闻报道类似的案件,企业财务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转走公司账上的钱给女主播打赏,以前政策上对网络直播平台打赏也没有任何限制,现在网络主播打赏有了一些限制,但是总体上还是难以规避类似的案件发生。

每年都有类似的案件发生,有的是企业内部财务人员挪用资金去打赏女主播或男主播,有的是一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侵占单位资金去打赏女主播,这些案件的发生也让网络直播平台每年都要会让上面出台更加严格的政策,来规范和限制直播打赏商业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