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山东一对情侣在相恋两年后分手,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结束。男方俞先生一纸诉状将前女友徐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她归还恋爱期间自己为她花费的共计96万元,并将这笔钱定义为“彩礼”。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官司和巨额还款要求,徐女士感到既震惊又愤怒。她坚决认为这些钱都是俞先生在恋爱期间自愿赠予她的,与“彩礼”毫不相干,态度十分强硬地表示:“绝不归还!”
那么,恋爱两年花费近百万元,俞先生和徐女士究竟有着什么样的感情经历?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法院最终会作何判决?这场天价“恋爱账”的纠纷,最终揭开了这段感情背后令人唏嘘的真相。
时间回到2018年,35岁的俞先生在杭州某会场上遇见了比自己小11岁的山东老乡徐女士。时年24岁的徐女士容貌秀丽、身材高挑(净身高170公分),在人群中显得格外亮眼。俞先生一见倾心,立刻主动上前交换了联系方式。
然而,追求之路并非坦途。交换联系方式后,俞先生每天热情地给徐女士发消息,邀请她一起吃饭、娱乐,却频频遭遇徐女士的冷淡回应。究其原因,徐女士认为两人之间的差距实在太大。她外形条件优越,而俞先生身高只有165公分,比她矮了5公分,站在一起显得“不太般配”。更重要的是,徐女士心中对另一半有着“高富帅”且温柔体贴的高标准要求,俞先生显然未能达到她的预期,因此对他“没有一丝好感”。
深知自己外在条件不足的俞先生,决心从其他方面弥补。他选择了一种直接且高效的方式——在聊天中频繁给徐女士发红包、转账。这种“钞能力”果然成功吸引了徐女士的注意。通过接触了解,徐女士得知俞先生是一位名下经营着几家公司的大老板。而他这种“死缠烂打又出手阔绰”的“霸总式”追求,渐渐让徐女士的态度有所软化。
2018年7月,俞先生做了一件“大事”:他一次性给徐女士转账11万元!这笔巨款彻底击穿了徐女士的心理防线,她终于被打动,答应了俞先生的追求。既然物质能够打动芳心,俞先生决定将这条“成功之路”坚持到底。
确立了恋爱关系,俞先生对徐女士的“大方”更是有增无减。他的目标很明确:尽可能满足女友的一切物质需求。无论是徐女士的生日,还是情人节、520、七夕,甚至一些非传统节日,俞先生的红包和贵重礼物(奢侈品鞋包、衣服、首饰)总会准时出现。转账金额动辄就是5000、5200、6666、10000元,并附上甜蜜的文字说明:“庆祝我家宝贝轻熟”、“亲爱的节日快乐,想你”。
据俞先生后来在法庭上陈述,为了哄徐女士开心,他常常发红包,甚至有一次徐女士只是给他开了个门,他就高兴地转账一万元作为“奖励”。
看到徐女士工作辛苦且收入不高,俞先生心疼地劝说:“你的工作又累,又赚不来几个钱,不如把工作辞了,以后你的一切开销都由我来负责,你只管吃喝玩乐就行。”这句偶像剧般的承诺让徐女士心动不已,感觉自己成了“女主角”。她欣然辞去工作,彻底过上了依赖俞先生供养、无需奋斗的优渥生活。
2018年12月,俞先生更是大手笔购买了一辆价值40几万元的宝马汽车,作为跨年礼物直接赠送给徐女士,并登记在她名下。这份厚礼让徐女士收获了朋友们无数羡慕的目光,虚荣心得到极大满足。朋友们纷纷感叹:“这老俞可真是个阔气的好男人,一出手就送宝马!”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俞先生之所以如此倾尽所有,除了爱意,更深藏着对婚姻的殷切期盼。
只可惜,建立在丰厚物质基础上的感情,未必能通向婚姻的殿堂。
2020年10月,俞先生与徐女士两年的恋情宣告结束。
分手后,一直视徐女士为未来妻子的俞先生心有不甘,他首先向徐女士提出,要求归还当初赠送的那辆登记在她名下的宝马车。这个要求立刻激怒了徐女士。“这辆车当初是你自己要送给我的,况且也登记在我名下,哪还有要回去的道理?”她气愤地拒绝道,“你不觉得这么做很丢人吗?”
徐女士强硬决绝的态度,如同冰水浇头,彻底浇灭了俞先生心中最后一丝情分,也抹去了两人仅存的情谊。愤怒之下,俞先生决定诉诸法律。他将徐女士告上法庭,起诉书中明确要求徐女士归还那辆宝马车,并追回恋爱期间在她身上的所有花费,总计96万元人民币。他坚定地认为,这些巨额支出并非普通赠与,而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彩礼”。
收到法院传票的那一刻,徐女士彻底懵了。她无法理解,曾经的美好为何在分手后演变成如此不堪的对峙?巨大的心寒让她在见到俞先生时忍不住指责:“你真的是个奇葩!”
法庭上两人各执一词,徐女士出示了大量恋爱期间的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她坚称:所有红包、转账、奢侈品礼物以及宝马车,都是俞先生主动、自愿赠予她的,是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的正常行为;双方在恋爱期间从未正式谈及婚嫁,双方父母也未曾见过面,“彩礼”一说根本不存在;俞先生分手后索要财物,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
俞先生则给出了完全不同的解释:他承认付出是自愿的,但强调所有付出都是附加了结婚条件的赠与,许多款项并非主动赠与,而是徐女士暗示或明示的结果。例如那笔关键的11万元,是在追求期间徐女士声称“父亲想买一辆车,需要11万元”的情况下转出的;宝马车也是因为徐女士表达了“想要一辆车”的意愿才购买。
至于转账附带的甜蜜留言(如“520”、“1314”等),俞先生无奈地解释:“这无非就是用各种示爱的方式来给她找个转账的由头罢了,是为了维护她的自尊心,避免让她觉得我是在包养她。”他举例最夸张的一笔:5200元“报销”10杯奶茶——“什么样的奶茶一杯就需要520元?”
他提供关键证据:2019年5月的聊天记录显示,他称呼徐女士的母亲为“丈母娘”时,徐女士并未反驳或反对;他还曾认真询问徐女士首次见“丈母娘”应准备多少红包合适,并承诺“以后提亲会准备足够的礼金”。俞先生质问:“你要是没那个(结婚的)意思,当时为什么不回绝我,而是选择默许?”
法院经过审理,对这笔“天价恋爱账”进行了清晰的界定:俞先生在恋爱期间,特别是在追求初期及确立关系后给予徐女士的大额财物,是基于双方当时存在缔结婚姻的共同意愿。而对于带有“520”、“1314”等特殊含义数字、附有明确爱意表达文字的转账,以及有证据显示用于双方共同消费的款项,法院认定为表达情意的一般性赠与,不属于彩礼范畴。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徐女士需向俞先生返还符合“彩礼”性质的款项共计86万元人民币。
对于这个结果,俞先生只能无奈地摇头叹气,他觉得自己实际付出远超96万。而徐女士对一审判决极为不服,随即向法院提起上诉,称自己在恋爱期间也曾为俞先生付出过,她还控诉道:“如果分手就要把他恋爱时付出的金钱归还,那我两年的青春和贞洁他又该怎么赔,能用金钱衡量吗?”
二审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徐女士仍需返还俞先生86万元。
这场官司给徐女士留下了巨大的心理阴影:“以后贪恋爱我不会再轻易接受男方这么多的红包,现在谈恋爱都不敢谈了。”
而俞先生也感到心灰意冷,他说道:“我现在非常不愿意相信女人,换作谁被这样骗一次都不会再相信爱情。”
这场天价恋爱留下的教训,远比86万更深刻:真正的爱情,应始于相互吸引和真诚以待,而非物质的堆砌,感情一旦沾染了算计,最终被清算的,往往远不止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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