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日报报道,男子顾某收养5岁女童小优(化名)不久,利用共同生活的便利,长时间、多次奸淫小优。直至小优上中学,和同学谈了自己被侵害之事。同学便向班主任反映,班主任立即向学校政教处主任汇报,政教处主任向小优了解情况后,又向校长汇报,并求助司法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派出所报警。

经警方查明,除了小优,顾某还对其他4名未成年女孩实施了性侵害。最终,顾某因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受侵害线索有相当比例来源于医院或学校,相关案件得到迅速侦办,医生和老师主动履行“强制报告”的义务起了关键性作用。

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九部委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要求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有效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发现、制止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举措,也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检察机关表示。

来源| 北京日报

▍法律顾问:曹俊羽律师,手机&微信15896195556

▍免责声明: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淮安零距离网网友发布爆料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为淮安打Call

↓↓↓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